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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有哪些重大意义?专家解读

发布时间:2023-10-27 来源: 七一网 作者:佚名

  

  10月24日,《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公布,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据统计,随着我国互联网产业与互联网智能终端设备的迅猛发展,我国未成年网民规模超1.91亿,未成年人触网率高达96.8%。在这样的情况下,《条例》的出台有着怎样的重大意义?有哪些亮点?上游新闻记者采访了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谷佳杰,带你一起了解《条例》。

  “《条例》的出台主要基于两方面的考虑。”谷佳杰介绍,一方面,网络已经成为未成年人的一种生活方式,是他们获取信息和学习成长的过程。另一方面,层出不穷的个人信息泄露、网络沉迷、网络暴力和欺凌事件一次又一次挑动社会的神经,威胁着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全面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已经刻不容缓。《条例》的出台旨在营造一个未成年人友好型的网络空间,为未成年人在网络空间的健康成长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网络环境中色情、暴力、赌博等不良信息严重影响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有研究表明,近七成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与近六成的未成年人被害刑事案件都存在未成年人不正常接触网络不良信息的问题。《条例》加强网络信息内容的规范,以“黑名单”的形式明确危害和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信息范围,使未成年人无法与其接触;以“白名单”的形式明确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网络信息范围,构建未成年人的专属内容池,根据未成年人不同年龄段的生理与心理特点提供内容优质、形式吸引的网络信息,以此营造健康、文明、有序的网络环境。

  另外,《条例》中,针对未成年人心智尚未发育健全、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不足的特点,在处理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事项时,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的“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通过对未成年人的倾斜性赋权来推动有关方面严格落实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责任,来实现对未成年人的优先全面保护。

  值得一提的是,《条例》在《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基础上,以网络平台责任为核心规定网络欺凌的处理制度。将网信等有关部门管网治网实践中的成熟做法上升为法规制度,明确了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网络欺凌行为的预警预防、识别监测和处置机制,设置便利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保存遭受网络欺凌记录、行使通知权利的功能、渠道,提供便利未成年人设置屏蔽陌生用户、本人发布信息可见范围、禁止转载或者评论本人发布信息、禁止向本人发送信息等网络欺凌信息防护选项等措施,兼具刚性和可操作性,为预防未成年人受到欺凌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条例》中,还对预防未成年人网络沉迷作了单章规定。要求加强对未成年人安全使用网络的指导和对网络娱乐产品的分类并进行适龄提醒,让未成年人在不至于沉迷的情况下能够保证必要的娱乐休息和提升网络素养。

  “该措施是以反成瘾措施加强网络沉迷治理的有效性。”谷佳杰指出,在未成年人出现网络沉迷倾向前,学校和监护人的早期识别和干预、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的防沉迷制度和网络游戏实名制度,是减轻未成年人成瘾依赖,打破成瘾反馈环节的重要手段。与此同时,完全阻断未成年人对于网络娱乐类应用的使用既不切实际,也违背了未成年人的成长规律。


原文链接:https://www.12371.gov.cn/Item/638073.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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