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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民:持续开展澄清正名和查处诬告陷害

发布时间:2023-10-26 来源: 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近日,富民县纪委监委到县公安局召开澄清正名会议,现场通报关于了该局高某某的不实举报调查核实情况,并进行澄清正名。

  此前,富民县纪委监委收到群众匿名反映高某某利用职务之便,将采购商品商家给予返点占为己有的问题。经调阅资料、与相关人员了解情况等对该问题进行核查后,发现并未存在相应问题。为消除影响,减轻高某某的心理负担,县纪委监委及时召开澄清正名会,公开说明调查情况,同时邀请1名阳光监督员到该局参加会议。

  “作为一名执法民警,我们部分工作可能会遭到个别群众的误解。感谢组织能在第一时间查清事实,为我澄清正名消除不良影响,压在我心里的一块石头终于落了地,我干工作更加有信心和底气了。”高某某说。

  邀请“阳光监督员”参与澄清正名,是该县纪委监委做实做细澄清正名工作的举措之一。具体工作中,该县纪委监委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不断细化工作机制,把好失实检举控告“筛选关”“事实关”“证据关”,坚持“量体裁衣”、因案施策,充分尊重被举报人的意愿,灵活运用书面澄清、当面澄清、会议澄清、通报澄清等方式,对不实举报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开反馈,帮助澄清对象消除顾虑、放下包袱、轻装上阵,让干事创业者更有底气。今年以来,为15名党员干部和2个单位澄清正名,容错纠错2人。

  “有问题要坚持一查到底,没有问题要及时澄清正名。”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召开此次会议不仅是为高某某澄清正名,更是为了正风肃纪,构筑风清气正的信访举报工作机制。党员干部要本着对组织负责、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的态度,正确对待组织的每一次“政治体检”。纪检监察机关要旗帜鲜明地为“实干家”撑腰鼓劲,对诬告陷害者亮剑,持续释放正向激励效能。

  为巩固提升澄清效果,防止“一澄了之”,该县纪委监委认真做好澄清正名“后半篇文章”,根据不同澄清对象的情况开展暖心回访。通过谈心谈话、走访了解等方式全面了解被澄清对象后续思想、生活、工作状况,传递组织温暖,帮助解除心理负担和后顾之忧,鼓励以良好的心态投入工作中去。

  下一步,该县纪委监委始终坚持严管与厚爱、激励和约束并重,持续深入开展澄清正名与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专项行动,主动为想干事、敢干事、能干事者添足“底气”,持续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陈县 || 责任编辑 王云菲)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3/tiewanfanfu_1017/1238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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