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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案 | 发现平台漏洞后她“薅羊毛”数百万

发布时间:2023-10-21 来源: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来源 | 徐汇检察

  

  

  随着网络电商行业的迅猛发展,许多人选择在网络平台上创业,当起了网店店主。然而,由于网络平台是由大量代码按照复杂的逻辑组成的,有时难免会出现一些漏洞。有些不法分子就对这些漏洞动起了歪脑筋,想要谋取不义之财。

  

  

  案情简介

  

  

  2019年上半年,应某在A公司运营的电子商务平台上注册了一个账号做电商,主营生鲜水果等农产品。长期使用系统平台后,应某发现了平台在退款方面的漏洞,只要在退款时进行一系列特定操作,就可以获得额外的退款金额。

  于是,应某就想通过这个漏洞“薅羊毛”。她在家人不知情的情况下,盗用他们的身份信息又注册了多个账号,还借来朋友在该平台的账号。获得这些账号后,她再同时扮演卖家和买家的角色,一个人进行交易和退款的操作,通过这样的虚假交易来骗取额外的退款金额。

  随着应某不断利用漏洞“薅羊毛”,A公司开始注意到平台上有多个账号利用系统漏洞进行虚假交易,已对公司造成数百万元的损失。这些账号的注册地在同一地址,相互之间存在大量资金流转,除部分自行提现的,大部分资金都流转到其中一个账号中。这个账号起初还有几笔正常交易,但随着另外几个账号出现,就全是彼此之间的虚假交易了。发现问题后,A公司开始逐步清理这些账号。

  

  2021年11月,应某发现自己在平台的账号被全部封停。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暴露的应某立刻把手机上与平台相关的内容全部删除。但这已为时已晚,A公司已经向徐汇公安分局报案,警方很快就把应某抓捕归案。


  

  法律的审判

  据专业审计,应某利用系统退款漏洞骗取钱款共计人民币560余万元。应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自愿向检察官认罪认罚,并主动向A公司退赔人民币260万余元。检察官认为,应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自己的账户进行虚假交易,虚构交易事实,骗取A公司退款,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2023年5月,经徐汇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徐汇区人民法院依法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应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十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同时,检察官向A公司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其进行溯源治理,指导和帮助A公司堵漏建制,修复平台漏洞,避免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检察官说法

  

  


  在日常生活工作中,如果发现网络平台系统漏洞,应该主动告知运营公司,千万不能像本案中的应某一样,以“薅羊毛”的心态,利用漏洞谋取不义之财,最终受到法律的制裁。而公司也要加强对旗下产品的日常维护更新,尽量避免漏洞的产生,在发现漏洞后要及时进行修补,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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