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强党支部”助力擦亮内蒙古生态底色
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与区生态环境厅联合开展主题宣传活动。
曾被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党组和自治区党委直属机关工委评为“最强党支部”的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党支部,最近与锡林郭勒盟检察分院第六检察部党支部公益诉讼检察人员共同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围绕党的二十大报告“完善公益诉讼制度”的职责使命,就如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公益诉讼案件,开展好“草原保护协作统一行动”深入交流研讨,以党建带队建,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
“这次主题党日活动引领自治区全体公益诉讼检察人员增强了政治定力、思想定力和行动定力。全区公益诉讼检察部门把‘党建+’从被动要求变成主动作为,做到党建与检察业务两手抓、两促进,实现党建与业务品牌同创、深度融合的良好局面。”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副主任王敏表示。
抓政治促忠诚,养脚踏实地之气
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党支部坚持打造“三课堂”阵地建设,成为党建工作全面进步、全面过硬的有力抓手。“三课堂”即沉浸式“微”课堂,通过举办“青年干部公益行”微讲堂、“公益诉讼青年说”微论坛、“微党课”等形式丰富的青年理论学习小组活动,跟进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和公益诉讼业务知识;专题型“云”课堂借助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设“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史百年天天读”等专栏;实效性“融”课堂则利用公益诉讼办案指挥中心,实现三级检察院一体化联动。该党支部还与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厅相关基层党组织,联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激发“做对党忠诚的公益卫士”的共鸣。
7月6日,呼和浩特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与该市9个基层院共同举办主题党日活动暨全市公益诉讼工作推进会,党的二十大代表、全国模范检察官、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检察院党组书记白静激励大家,要依托检察机关长城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活动,依法履职,积极作为,不断传承长城文化,弘扬民族精神,为增强全社会保护长城意识、营造保护长城的浓厚氛围贡献检察力量。
抓机制促能力,塑行稳致远之形
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党支部强化“三助推”机制建设,为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为实现完善机制助推检察业务目标,该支部制定党员目标分类管理等制度机制22个,依托办案单元成立党小组,落实“5+5+5”分类管理办法,推动业务工作、党建效果向内涵丰富、水平提升转变。注重以案代训助推专业提升,通过“庭审观摩+专题评议”“检察官教检察官”等方式加强培训交流,在集中学习、相互交流、比学赶超中,强化抓党建的自觉、锤炼抓业务的本领。“我们积极与生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厅、水利厅等行政机关开展互派挂职,注重专门知识和行政执法实践能力复合型人才的塑造,借助‘外脑’建设公益检察智库,凝聚依法行政与规范监督的合力。”该院第八检察部主任、党支部书记张云龙介绍互派挂职助推队伍建设情况。
全区三级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探索在生态环境、水利、林业和草原等行政机关聘请特邀检察官助理,为公益诉讼办案提供业务咨询并参与办案。鄂尔多斯市检察院制定全面推进特邀检察官助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聘用要求、实施步骤等;巴彦淖尔市检察院联合市发改委、自然资源局等10家单位,共同制定检察人员与行政机关专业人才交流工作办法,明确人才交流互派挂职、委托业务培训和提供专业咨询等。
扎赉特旗检察院在办理“消”字号抗(抑)菌制剂案件的“回头看”过程中,邀请特邀检察官助理依托专业知识和工作实践,对药店销售的“消”字号产品的申报程序、经营者销售资质等方面向检察官进行详细介绍。针对检察官发现的部分药店销售的“消”字号产品存在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和进货单缺失、未在全国消毒产品网上备案信息服务平台备案、消毒产品的说明书不规范等问题,邀请特邀检察官助理提出专业性意见。
截至目前,全区公益诉讼条线共聘任行政机关人员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745名。
抓业务促融合,铸进而有为之器
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党支部始终注重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不断推动“深度融合”向更加有效的“双向融合”转变,做到双抓双管双落实,同时在学习、办案中让每名党员当先锋、打头阵。
该党支部按照公益诉讼办案领域划分5个办案单元,在此基础上成立3个党小组,组长由资深检察官担任,充分发挥传帮带作用,部署开展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专项整治、守护北疆草原林地等专项行动,主动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第一“党小组+办案组”牵头办理乌审旗国有公司低价转让探矿权系列案,督促挽回国有财产损失31.19亿元,在全国检察机关“国财国土”领域公益诉讼办案工作视频督导会上作经验交流,并获最高检第八检察厅肯定。
就中央环保督察移送、最高检挂牌督办的包头某公司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第八检察部党支部组建了以党支部书记带头、青年党员为骨干的精英办案团队,通过办案促使企业投入6.78亿元用于环保整改提升,督促当地政府牵头推动厂区周边居民搬迁,生态环境厅还专门部署专项行动发现并解决问题14个。该案获评最高检发布的检察公益诉讼协同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典型案例。
2021年8月,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第八检察部获评2020年检察机关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活动“表现突出集体”。2021年12月,全区检察机关“守护北疆草原林地”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获评2021年度内蒙古“十大法治事件”,这是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第3年获得该项荣誉。该院第八检察部党支部还先后被院党组评为“最强党支部”“先进基层党组织”,2021年9月被自治区党委直属机关工委命名为“最强党支部”示范点。
(记者沈静芳 通讯员刘潇)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zdgz/202310/t20231020_63118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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