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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 | “检察+残联”双签约,共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23-10-14 来源: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来源 | 上海黄浦检察


  为深入推进黄浦区无障碍环境建设,日前,黄浦区检察院联合黄浦区残疾人联合会会签《关于建立黄浦区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保护合作机制的意见》(下称《合作机制》),并同步签署党建结对协议。部分市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及残疾人代表等受邀参加。

  

  双签约仪式

  会上,黄浦区检察院与区残联签署《关于建立黄浦区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保护合作机制的意见》。该《合作机制》聚焦六项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保护合作内容,确立四项具体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双方协作方式和责任部门,促进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律规范全面落实。随后,双方签署党建结对协议,承诺将聚合检察机关和残联专业优势,坚持党旗领航、资源共享、公益联动、共建共促,共同在黄浦区开展爱残助残扶残行动,不断增强残疾人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签约后,区建管委、区检察院、区法院、区残联负责人分别就推动“一江一河”无障碍环境建设过程中面临的挑战、积极探索超大城市核心引领区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保护检察模式、推进无障碍“软环境”建设,打造包容友好、融合平等的人民法庭、切实打造适合残疾人生活的无障碍环境进行汇报交流。

  

  残疾人代表表示,无障碍环境建设不仅是物理设施的改进,更是一种社会观念的转变,是对残疾人权益的尊重和保障。建议要进一步强化以人为本的理念、按照独立出行的标准,对无障碍环境建设进行前瞻性的规划和设计,切实为残疾人出行提供便利;推动无障碍软环境的建设,关注残疾人信息交流无障碍建设,在公共场所等提供字幕、手语或AI翻译等服务;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在全社会形成共识,推动其落到实处。

  代表委员建议:一是成立无障碍环境建设志愿者服务平台,让更多社会公众参与到这项工作中,形成良好社会氛围;二是将无障碍环境建设同步融入到辖区其他社会治理项目中,同时不断加大无障碍环境软实力建设;三是加强案例宣传,使社会公众有更多获得感。



  下一步,黄浦区检察院将更好发挥检察职能,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上海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的施行,依托与区残联的共建机制,以外滩核心风景区和滨江为调研重点,推进无障碍环境的进一步完善,助力黄浦区打造无障碍城市示范标杆的“黄浦样本”。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TWM1-bBf9Mc0iVjvzeqYU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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