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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矜细行终累大德

发布时间:2023-10-13 来源: 宁夏纪委监察网 作者:佚名

  “夫小者大之渐,微者著之萌。”自古以来,贪腐蜕变者大都是从小事小节开始,尔后在“温水煮青蛙”中从量变到质变,最终坠入万劫不复的深渊。贿无轻重、赂无多少,皆为腐败之物,遇薄礼而笑纳,见小钱遂伸手,久之以为常,小疾终成大患。正所谓,“勿轻小事,小隙沉舟;勿轻小物,小虫毒身。”

  古人讲,病已成而后药之,乱已成而后治之,譬犹渴而穿井,斗而铸锥,不亦晚乎?不虑于微,始成大患;不防于小,终累大德。但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人信奉“成大事不拘小节”,自以为不犯大错,偶尔打个“擦边球”,瑕不掩瑜,无伤大雅,总觉得礼尚往来人之常情,不必因谨小节而失大义。还有的认为自己为他人排了忧、解过难,受人礼谢理所应当……殊不知,一开始的小贪小占、小恩小惠看似不起眼,却在思想防线上打开了缺口、留下了暗门。长此以往,贪欲的心魔便可能不断膨胀,个人便可能在私欲的泥淖中愈陷愈深,从而在“小节无害”的执迷中失守原则,在推杯换盏的往来中破了底线。

  “夫祸患常积于忽微。”平时不把“小事小节”当回事,“小节无害”就可能滋生为大祸患。梳理近年查处的由风及腐典型案件不难发现,不少落马官员都是平时放纵自我,不重防微、漠视杜渐,结果走上违纪违法的歧路,跌落在以小利小惠为始的“甜蜜”陷阱中。

  常言道,“堤溃蚁孔,气泄针芒。”清代文学家张伯行,在任福建巡抚时,为了不在小事小节上破防,特地撰写《禁止馈送檄》张贴于居所和府衙门口:“一丝一粒,我之名节;一厘一毫,民之脂膏。宽一分,民受赐不止一分;取一文,我为人不值一文。谁云交际之常,廉耻实伤;倘非不义之财,此物何来?”意欲送礼者见此檄文,不再自讨没趣,便悄然离去。由此可见,防微杜渐,慎独虑始,时时省吾身,处处严律己,方可做到小节不失、大节弥坚。

  “小善虽无大益,而不可不为。细恶虽无近祸,而不可不去也。”小事小节看似细微,亦关乎党风政风,关乎人心向背。作为党员干部不仅要重大节,在大是大非上把稳“航行舵”,而且要虑微行,在小事小节上筑牢“防护堤”。切不可放松思想之弦,忽视蚁穴之害。惟有常怀律己之心、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勤掸“思想尘”、多思“贪欲害”、常破“心中贼”,不以“下不为例”而放纵,不以“小事无碍”而越界,不以“不为人知”而妄为,方能“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魏顺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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