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起守护绿色家园
内蒙古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持续深化生态文明司法保护,增进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了解和支持,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贡献检察力量。
“益”心为公 共护绿色家园
@乌海检察
近日,乌海市检察院组织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参加。
检察人员来到公益诉讼案件现场,实地查看乌海市滨河二期、黄河河道岸边、大禹码头等地生态建设,并向受邀人员详细讲解近几年办理的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案件。
一起案件,讲好“公益汇”。检察人员向受邀人员介绍乌海市检察院对滨河二期东片区域内存在大量建筑垃圾的问题展开听证情况,并表示此案件在充分调查取证后,重点围绕区域权属、职责范围、治理方法等困难展开听证,经过听证评议并获得一致同意后,向行政机关送达检察建议书,目前该片区域的生态环境已获得有效恢复。
一次参观,绘好“生态蓝”。受邀人员到乌海市检察院公益诉讼快检实验室和新媒体工作室,参观实验室检测设备,通过检察人员对水质、土壤、食品快速检测现场的讲解,让受邀人员更加直观感受检察公益诉讼办案与科学技术深度融合的成果。受邀人员还观看乌海市检察院原创普法视频《默默说法》,详细了解该院普法工作开展情况,并就如何让线上普法宣传更加接地气、冒热气、有生气进行交流。
一场座谈,用好“金点子”。座谈会上,检察人员介绍近年来乌海市检察机关在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的主要做法和工作成效,参会人员围绕如何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进行交流。受邀人员表示,要做实公益诉讼“回头看”,加大督促整改力度,确保做好案件办理后半篇文章。要继续将检察开放日作为深入践行司法为民、自觉接受人民监督的重要举措和宣传检察职能、讲好检察故事的重要窗口。
“益”起守护美好生态环境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检察院
近日,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检察院举行“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助力美丽中国建设”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益心为公”志愿者参加活动。
走访公益林,体验环境保护成果。检察人员带领受邀人员来到检察公益林,详细介绍“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多元化协作”立体化生态模式,介绍补植覆绿区、社会公益区、社区矫正区、检察义务植树区和未成年人社会实践区的功能定位、植被种类以及检察公益林在水土保持、生态平衡、生物多样性保护、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
受邀人员表示,检察机关将绿色发展和恢复性司法理念引入到保护生态环境当中,实现了办理一个案件、保护绿水青山、教育违法犯罪的双赢多赢共赢效果。
聘任志愿者,加强公益保护力量。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检察院召开聘任志愿者仪式,为7名来自行政机关、律师行业、民营企业、法学领域等方面的专业人才专家颁发志愿者聘书。
检察人员表示,“益心为公”志愿者的加入为东胜区检察院保护生态环境检察工作注入了新鲜血液,希望志愿者们能够充分发挥专业所长,广泛播撒环境资源法治保护的“种子”,及时向检察机关提供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等方面的线索,不断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专业支持和坚实保障。
参观办案区,了解法律监督职能。受邀人员观看“东胜检察 益路前行”专题宣传片,实地参观公益诉讼办案区、公益诉讼快检实验室、代表委员工作联络站等功能区,现场听取检察人员对各功能区的详细讲解,深入了解公益诉讼检察各项工作以及检察机关在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维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等方面采取的有力措施和取得的成效。
举行座谈会,汇聚环境保护合力。座谈会上,受邀人员与检察人员进行讨论,对公益诉讼保护的范围、程序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受邀人员向检察机关反映在生态环境、资源保护、个人信息、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等领域目前存在的问题,并对探索检律、检企等合作模式,创新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等方面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检察开放日聚合力
同心共建美丽家园
@杭锦后旗检察院
近日,杭锦后旗检察院举行“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助力美丽中国建设”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杭锦后旗河长办各乡镇河长相关工作人员及部分“益心为公”志愿者参加。
走访参观,了解生态检察工作。受邀人员实地参观杭锦后旗检察院检察文化长廊、未成年人办案区、新媒体工作室、公益诉讼指挥中心等地,现场听取检察人员对各功能区的讲解,详细了解该院公益诉讼检察的各个专项行动,以及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过程中所作的亮点工作与取得成效。
座谈交流,增进公益保护共识。座谈会上,与会人员共同观看公益诉讼专题宣传片,检察人员向受邀人员介绍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履职情况,当地河长办立足河湖保护现状,就如何进一步完善“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做好双方协调组织和巡察督办工作发表意见。
实地观摩,参观乡村示范工程。受邀人员与检察人员前往杭锦后旗园子渠水旱码头,通过实地观看生态环境保护的示范工程、内蒙古河套灌区灌域图以及周边河湖生态环境情况,在落实“河长+检察长”的工作机制中进一步凝聚公益保护的共识。
综合乌海市检察院、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检察院、杭锦后旗检察院信息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xwzx/jcdt/202310/t20231009_597299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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