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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法制报 | 明光:以“三驾马车”驱动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3-09-28 来源: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2023年9月20日《安徽法制报》3版

  原标题

  明光检察以“三驾马车”驱动高质量发展

  记者 袁中锋

  通讯员 黄娟

  今年以来,明光市人民检察院以“超均速、进前列、 上台阶”为奋斗目标,用足用好岗位练兵、绩效考核、作风通报这“三驾马车”,以此带动全院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岗位练兵 驱动队伍建设“提神振气”

  2023年2月,明光市检察院修订了《明光市人民检察院干部职工业务综合工作岗位大练兵实施办法(试行)》。《实施办法(试行)》提出,每季度开展一次精品案例、办案能手、典型事例等6项评选,对优胜者授予“明检之星”“案例标兵”“数字标兵”等称号。同时,每季度开展一次业务工作模拟考评,对在全市检察系统排名前两名的部门授予“团体标兵”称号。今年以来,已先后召开季度表彰大会2次,对先进部门表彰4次,对先进个人表彰12人次,选树3名干警登台作先进典型交流发言。同时,通过短视频、海报等形式广泛宣传先进部门、先进个人的典型事迹。

  为增强全院干警争先创优、争先进位意识,年初便召开部门荣誉争创部署会,为各部门定目标、定时间、定任务,每月末汇总通报各部门荣誉争创情况,每季度召开部门荣誉争创数据分析会,重点预警工作短板,提出改进措施。今年以来,全院入选国家级典型案例1个,院集体和个人获得省级表彰4次,其他各类表彰20余人次。

   绩效考核 驱动人员管理“提档升级”

  2023年2月,新修订的《明光市人民检察院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开始施行。《考核办法(试行)》提出,建立每月检务工作分析通报、排名靠后背书等制度,强化结果运用,确保绩效考核工作顺利推进。为突出实干实绩,考核以上级检察机关考评要求为导向,统筹制定业务部门与综合部门考核标准,明确规定考核结果定为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四个档次,相邻档次的奖金标准基本差额为10%。

  《考核办法(试行)》同时将院领导班子成员纳入到考核范围之内,考核等次与院集体及分管部门考核成绩相挂钩,各部门负责人及部门所有成员考核等次与部门成绩相挂钩,形成“一级抓一级”“人人有约束”的考核管理链条。业务考评得分后3位的部门,部门负责人以及分管院领导的绩效考核均为最低档。《考核办法(试行)》还树立了结果运用导向,将绩效考核与干部选拔任用、职务职级晋升相挂钩,让有为者有位。今年以来,先后提请组织部门提拔重用1名干警为副检察长级检察员,2名干警为内设机构负责人,1名干警为内设机构副职等。

  作风通报 驱动检察业务“提质增效”

  为抓好作风建设,2023年2月,明光市检察院以深化“一改两为”为契机,部署开展了“作风建设年”活动。为此,专门成立“作风建设年”领导小组,统筹督导检查、作风通报、问题整改,由纪检组长+政治部主任共同担任办公室主任,从驻院纪检组、政治部、检务督查部、办公室抽调5名同志组建综合文秘、督查督办、工作通报3个小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为做到有章可循,制定出台《明光市人民检察院“作风建设年”实施方案》以及考勤管理、请销假管理等1+N个文件,重点规范工作落实、业务考核、绩效分配等,确保“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为推行“节点军令状+挂图作战+全程督导”闭环措施,实施月度会议通报、“黄橙红”牌预警、三级领导约谈等措施,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今年以来,共开展督查10余次,发现3类35个问题,约谈干警6人次,在全院大会和检察内网上进行点人点事通报8次。

  为抓好作风建设,2023年2月,明光市检察院以深化“一改两为”为契机,部署开展了“作风建设年”活动。为此,专门成立“作风建设年”领导小组,统筹督导检查、作风通报、问题整改,由纪检组长+政治部主任共同担任办公室主任,从驻院纪检组、政治部、检务督查部、办公室抽调5名同志组建综合文秘、督查督办、工作通报3个小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为做到有章可循,制定出台《明光市人民检察院“作风建设年”实施方案》以及考勤管理、请销假管理等1+N个文件,重点规范工作落实、业务考核、绩效分配等,确保“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为推行“节点军令状+挂图作战+全程督导”闭环措施,实施月度会议通报、“黄橙红”牌预警、三级领导约谈等措施,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今年以来,共开展督查10余次,发现3类35个问题,约谈干警6人次,在全院大会和检察内网上进行点人点事通报8次。

  


原文链接:http://www.ah.jcy.gov.cn/dwjs/jcyjs/202309/t20230927_596391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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