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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城地区: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纪检监察履职全过程

发布时间:2021-05-12 来源: 作者:

  “感谢组织的厚爱,这件事在让我深感痛心的同时,也感到了幸运和温暖,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要通过实际行动来表示自己的觉醒,加倍努力工作做出积极贡献,请组织相信我、监督我。”日前,面对前来回访教育的塔城地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和丰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主任、地区人大工委委员巴德尔禾·巴特乔龙说出了自己的心里话。

  原来,巴德尔禾·巴特乔龙在任塔城地区和丰职业技术学校党委书记、副校长期间,工作疏于管理,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单位在培训工作中出现违规行为。鉴于巴德尔禾·巴特乔龙在审查期间能正确认识自己的错误,积极配合组织,主动如实交代存在的问题,根据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塔城地区纪委监委对巴德尔禾·巴特乔龙免于党纪处分,给予批评教育。

  “巴德尔禾·巴特乔龙案件的办理过程处处体现着思想政治工作。一方面审查调查室在谈话过程中第一步就是讲政策、做思想工作;另一方面由第四监督检查室督促指导案发单位在本系统开展警示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的法纪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此外,由第一监督检查室对巴德尔禾·巴特乔龙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做出深刻检讨,再由我们对其本人进行教育回访。”该地区案件审理室主任杨晓峰介绍。

  巴德尔禾·巴特乔龙案件的办理只是塔城地区纪委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监督执纪和监察执法全过程、推动纪法情理贯通融合的生动实践之一。

  塔城地区纪委监委坚持对查处的每一起典型案例,认真分析发案原因、特点,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干部大会、专题民主生活会,在一定范围发放违纪违法人员个人忏悔书和公开处分决定书等,强化思想政治工作的感染力和说服力,让党员干部在对照中反思,敦促有问题的干部主动交代问题,争取组织宽大处理。

  2020年以来,塔城地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理3434人次,其中运用一、二种形态占比分别为55.6%、36%,使“管住大多数”成为监督执纪常态。在强大震慑和政策感召下,有18名党员干部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投案、25人主动交代违纪违法问题。

  据了解,塔城地区纪委监委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于今年3月制定印发《关于加强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通过实施党性教育、政策感召、人文关怀、纪法威慑、警示教育等举措,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思想政治工作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坚持和运用好思想政治工作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既要严管,也要厚爱,体现纪检监察机关的‘温度’,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地委委员、地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赵翠芳表示。(塔城地区纪委监委 张钦尧 | 责任编辑 梁春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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