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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国工会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9-17 来源: 七一网 作者:佚名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关于评选全国工会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通知》(人社部函〔2023〕44号)要求,现将拟表彰的全国工会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9月12日至9月18日)。

  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信函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全国工会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8592030

  传 真:(010)68562032

  电子邮箱:zzbzhc@acftu.org;quanguogongshi@163.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外大街10号

  邮政编码:100865

  附件:全国工会系统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名单、全国工会系统先进工作者拟表彰对象名单、全国工会系统劳动模范拟表彰对象名单

  

  全国工会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9月11日

  

  

  

  

  


原文链接:https://www.12371.gov.cn/Item/635166.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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