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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涉案“熊孩子”背后的“熊家长”谁来管?怎么管?

发布时间:2023-09-13 来源: 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家庭是孩子的第一个课堂,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随着家庭教育促进法施行,家事不再是家庭的小事,而是国家的大事,事关孩子的健康与成长,事关国家的发展与未来。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的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经过对涉案未成年人进行深入社会调查与监护评估后发现,其家庭存在监护人未妥善履行监护职责的情况。近日,拉萨市人民检察院开展了一场家庭教育指导活动。

  

  

  

  此次指导活动邀请拉萨市城关区检察院未检部特邀心理咨询师等专业家庭教育指导师,从调整沟通方式、改善家庭氛围、学习教养知识、改变教养方式四个方面,有针对性地指导涉案未成年人监护人提升家庭沟通、亲子关系维护、情绪管控疏导等方面的能力,就如何与未成年人沟通、在沟通中存在的问题、如何寻找正确教育方法等方面进行分析指导,定制“个性化”家庭教育指导方案,引导父母时刻关注孩子的心理需求和心理健康。

  

  

  

  检察官结合前期形成的社会调查报告,深入分析案件反映出来的监护缺失、监护侵害等行为表现,并分享在办案中遇到的因长期缺失家庭教育以及扭曲的亲子关系而导致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例,详细介绍了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内容,提醒家长正确履行监护职责,强化监护意识,维护良好亲子关系。

  

  

  

  一堂家庭教育指导课下来,涉案未成年人监护人表示,最大的收获是帮助自己改正了错误观念和认识,提升了监护教育意识,心中的困惑和面临的困难得到了指导和解决,坚定了抚育好、教育好孩子的信心,承诺将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为孩子营造和谐温馨的家庭生活环境。

  

  拉萨市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普布仓觉表示,下一步,拉萨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聚焦未成年人家庭教育保护工作,以“督促监护令”“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为抓手,依托家庭教育促进法,积极联合家庭教育指导师以及其他社会专业力量,督促“依法带娃、依法带好娃”落实,为监护不力、家庭教育“偏科”的监护人上好家庭教育“必修课”。

  


原文链接:http://www.xz.jcy.gov.cn/jwgk/jckx/202309/t20230906_592596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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