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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检察:以法治护航“无碍”,让美好生活“有爱”

发布时间:2023-09-13 来源: 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2023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正式施行。为确保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落地见效,提高全社会参与无障碍建设的意识,形成全社会人人关心、人人参与良好氛围,近日,自治区检察院组织全区检察机关开展了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宣传活动,并同步开展“无障碍环境公益诉讼检察专项监督工作”。

  

  

  图为座谈会现场。

  

  8月31日上午,自治区检察院调研组前往自治区残联,就检察机关履行公益诉讼职能落实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和加强残疾人权益司法保障开展座谈交流。双方在强化法治宣传,不断提升无障碍环境建设公共意识;强化检察监督,为无障碍环境建设提供司法保障;强化协同联动履职,确保无障碍环境建设落实落地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探讨,并一致表示,将通过签订协作机制、开展专项监督活动、共同发布典型案例、联合开展党建活动、壮大“益心为公”志愿者队伍等方式,加强沟通协调,形成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合法权益的保护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第六十三条明确规定,对违反本法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人民检察院可以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提起公益诉讼。2020年起,无障碍环境建设成为检察公益诉讼新领域探索的一项重要内容,而今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出台使其成为检察公益诉讼法定领域之一。”自治区检察院二级高级检察官、公益诉讼检察部主任陈坚介绍,近年来,全区检察机关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依法能动履职,助力无障碍环境建设,对占用、破坏盲道,占用无障碍停车位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已经探索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办案工作,共办理无障碍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3件,立案10件,在保障残障人士群体合法权益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我们希望通过活动宣传新法,让更多的人来关注残疾人这个群体。同时,无障碍环境建设法除了残疾人之外,还全面回应了老年人、孕妇、幼儿、负重者的无障碍需求。实际上,不只是残障领域,还拓展到所有群体。因此需要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共同发力......”

  

  图为拉萨市检察院、那曲市检察院、阿里检察分院、拉萨市堆龙德庆区检察院组织干警深入街头、工地开展法治宣传。

  

  连日来,全区各地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部门组织干警,深入街头、施工现场等,以“公益检察护航,让城市有爱‘无障碍’”主题开展了多场法治宣传活动,向群众解读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的出台背景、出台原因、具体内容,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000余份,现场招募“益心为公”志愿者30余名。

  

  

  图为江达县检察院组织全体干警开展专题学习。

  

  同时,各级检察院围绕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立法目的、无障碍设施建设、无障碍信息交流、无障碍社会服务、保障措施、监督管理及法律责任开展深入学习。

  

  “作为我国无障碍环境建设的专门性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为保障残疾人、老年人平等、充分、便捷地参与和融入社会生活,促进社会全体人员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自治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格桑旺姆表示,全区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履行好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开展好“无障碍环境公益诉讼检察专项监督工作”,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贯彻实施,为残障人士等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为促进西藏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原文链接:http://www.xz.jcy.gov.cn/jwgk/zjdt/202309/t20230906_592597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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