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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一案入选!最高检发布检察公益诉讼助力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3-09-13 来源: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深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工作,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发布一批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为检察机关办理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治理领域案件提供规范和指引。其中,云南省曲靖市检察机关督促整治南盘江流域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

  

  一起来看看吧!

  

  

  云南省曲靖市检察机关

  督促整治南盘江流域生态环境

  行政公益诉讼案

  关键词

  以事立案 水污染 一体化办案 综合治理

  要 旨

  针对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中存在的监管部门多、层级不一问题,检察机关可以采取一体化办案模式,分层监督、整体推进,促进部门联动、区域协同,实现流域综合治理。

  基本案情

  南盘江系珠江上游,流经云南省曲靖市境内7个县市区,全长246公里,在罗平县汇入万峰湖。近年来,曲靖市中心城区每日产生污水约30万m³。由于城区截污治污体系不完善,加之流域水资源严重短缺,河道内源污染严重等原因,导致局部河段季节性黑臭、污水直排问题突出,淤堵、渗漏、溢流严重。2021年,该流域中心城区段水质为劣V类,直接影响下游水质。

  调查和督促履职

2022年1月,曲靖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曲靖市检察院”)经勘察现场、查阅资料、走访调查后发现南盘江流域生态环境受损的案件线索。由于南盘江在曲靖流域面积广、干支流众多,涉及行政监管部门多、层级不一,曲靖市检察院决定“以事立案”,采取市检察院牵头、各基层检察院同步跟进的“上下一体、跨区域协作”专案模式,抽调市、县(区)检察院20余名干警组成8个办案组,整体推进涉案问题治理。2022年3月起,相关县(区)检察院针对初步查明的问题陆续依法立案。

  

办案组召开会议研究讨论南盘江专案。
专案办理过程中,各办案组利用无人机核查发现水质污染点位12处,制作图片、视频证据材料200余份;委托专业机构监测水质45个点位、土壤30份样品,出具检测报告28份;同时组织勘验现场。经以上工作,查明南盘江流域水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主要问题:一是污水直排。如三宝温泉片区多家企业生产生活废水违规直排南盘江;陆良县大莫古镇太平工业园区管道破损污水直排南盘江等。二是河道养护不到位。如陆良县小百户镇河段存在私挖滥采;经开区上西山水库行洪道、白石江南河交汇上游行洪道等存在种植农作物情形;沾益区海河盘江段、农场河等河道淤塞;多处河道存有大量漂浮物、弃置大量建筑垃圾,且存在畜禽养殖污水直排情况。三是污水处理设施不足或未完全投入使用。如曲靖经开区唯一的污水处理厂设计污水处理能力小于日污水排放量且未满负荷运行;沾益区花山镇松林社区污水处理厂未投入使用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规定,辖区内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水务、农业农村等部门和属地人民政府负有对水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监督管理职责,但是未依法全面履职,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损。
由于南盘江流域流经区域广、案涉违法行为不一、监管部门职责交织,曲靖市检察机关综合运用圆桌会议、磋商、制发检察建议、提起诉讼等方式进行监督。截至2023年6月,分别向属地人民政府、主管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18件,磋商7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推动市县乡三级政府和20个职能部门联动执法、系统整治。针对污水直排问题,促成行政机关依法排查整治排污口384处,改造铺设排污管网,防止污水直排南盘江干径流;针对河道养护问题,促成行政机关常态化开展河道养护巡查,清淤11万m³打捞漂浮物及各类垃圾3050吨;针对污水处理能力不足问题,促成3处污水处理设施投入使用及扩容建设,增加日处理能力近10万m³。曲靖市检察机关还对云南某公司污染环境等问题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7件,追偿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费40余万元。
在专案推动下,全市积极开展南盘江流域综合治理工作。目前南盘江流域水质优良率达92%,万峰湖入口三江口水质由原来的Ⅱ类变为Ⅰ类。2023年4月,曲靖市检察院举行公开听证会,各方代表充分肯定了南盘江专案的整改效果。

  典型意义

  跨区域河流水污染治理水域面积广、干支流多。检察机关坚持系统观念,充分发挥一体化办案优势,从流域系统性出发,采取一体化办案模式,综合运用磋商、制发检察建议、提起诉讼等监督方式,推动流域跨区域部门协同、全流域联动履职,有效加强流域水污染防治和系统治理。

  


原文链接:http://www.yn.jcy.gov.cn/yjyw/sy/202309/t20230905_592292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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