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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涉农检察”的“崇明经验”

发布时间:2023-09-13 来源: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来源 | 上海法治报、崇明检察

  

  

  

  地处长江入海口的崇明,拥有全市最多的农村和农业人口,以上海五分之一的陆域面积,供给着上海三分之一的地产农产品,是上海重要的“菜篮子”“米袋子”。

  

  如何在服务保障乡村振兴的过程中,为崇明“三农”提供更优法治保障?近日,崇明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守护美丽乡村造福美好生活”护航三农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近年来崇明检察机关涉农领域检察工作情况。

  

  记者注意到,从补上崇明农家乐经营安全漏洞,到推进解决非法占用农田问题,再到打击涉农违法犯罪……崇明区检察院聚焦“三农”问题,探索出一套“涉农检察”的“崇明经验”。

  

   农家乐燃气安全存隐患?

  一条线索助力一次整改

  2022年2月,有群众向崇明区检察院反映,崇明地区有农家乐经营餐饮且使用燃气,但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存在安全隐患。

  

  接到线索后,崇明区检察院公益检察室立即制定《关于农家乐安全生产问题的调查方案》,部署对辖区内农家乐经营主体燃气安全问题开展调查。

  “通过检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与农家乐行业管理部门沟通联络,我们了解到崇明区农家乐经营主体现状,并前往农家乐保有量最大的两个乡镇进行实地走访摸排。”崇明区检察院公益检察室主任邢光英介绍,在办案人员走访调查的9家农家乐中,检察官发现有8家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这些农家乐将燃气瓶放置在厨房间外,燃气瓶通过约3米长的软管与室内厨房间的燃气灶相连,一旦发生燃气泄漏,厨房间内的人无法及时发现,且仅依靠人工识别气味,也难以确保及时发现燃气泄漏,具有重大燃气安全隐患。

  “这些经营者利用自有的农村房屋作为经营场所,周边都是居民住宅,人口密集,如果不能及时发现燃气泄漏等隐患,将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邢光英告诉记者,在厘清农家乐行业主管部门和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监管部门的职责后,崇明区检察院及时向燃气行业管理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燃气安全监管职责,对农家乐经营主体未依法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行为予以处置,督促辖区内农家乐餐饮经营主体做到应装尽装。

  

  “以办理该案为契机,我们还推动将报警装置安装等事项监管纳入乡镇考核,并牵头相关行政机关召开崇明区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工作推进会,推动出台《关于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协作配合的意见》,从建立案件线索互通共享、信息资源互通共享、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提供专业技术支持等七个方面强化检察机关与各部门在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上的协作。”邢光英介绍道。

  “乡村公共安全是发展农业生产和农民美好生活的重要前提,近年来我院发挥机制长效长治优势,先后与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数据共享、‘三长共治’等机制,助力美丽乡村建设。”

  

  崇明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谢惠介绍,崇明水网密布,2900多条农村公路中,临河路段占据相当比例,针对乡村公路临河路段缺失护栏等隐患,依托此前崇明区检察院联合区公安分局、区交通委搭建的路长、警长+检察长“三长共治”机制,共同排查乡村公路安全等问题隐患,推动50余条农村公路加装路侧护栏,此后推动相关部门制定了持续深化临河路段安全隐患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逐步推动100余公里临河路段加装护栏。

  

  问诊耕地保护问题

  “守土有我”在行动

  土地是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根基,守住耕地红线和基本农田红线,是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石,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对耕地保护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今年3月,崇明区检察院在履行公益监督职责过程中发现,某镇辖区内存在永久基本农田上堆放垃圾、露天焚烧等问题,存在基本农田“非农化”问题。

  

  发现线索后,崇明区检察院立即对现场情况调查,并前往相关行政机关调取土地性质材料。“经调查发现,堆放垃圾的土地属于依法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占地面积约775平方米。现场堆放了大量生活垃圾,包括塑料瓶、塑料桶、泡沫板、旧瓷盆等,其中还混杂有少量建筑垃圾、农田秸秆。”

  

  邢光英告诉记者,检察办案人员抵达现场开展调查时,空地内的生活垃圾已经被人点燃,现场浓烟滚滚,焦灼的垃圾散发出难闻的刺鼻气味,燃烧的垃圾堆中还不时发出低沉的爆炸声。“我们办案人员利用无人机航拍的照片显示,垃圾焚烧产生的浓烟腾升十余米高,同时受西南风影响,浓烟不断向崇明区某主干道散逸造成大气污染。垃圾燃烧的位置周边紧邻黄杨树苗圃和农田作物,火苗若蔓延至苗圃林或农田中,可能引发严重火灾事故。”

  

  

  邢光英介绍,永久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其用途,禁止在永久基本农田上堆放固体废弃物。为督促解决上述问题及时整改,修复受损的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分析研判后,崇明区检察院及时对负有相关监督管理职责的属地政府进行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制发诉前检察建议,并向永久基本农田所属的村委会制发了社会综合治理类检察建议。

  

  “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书后,立即开展调查工作,并联系第三方公司对垃圾堆场进行清运整治,于3月底前完成了全部整改复耕措施,共计清运各类垃圾1200余吨,并进一步优化了日常管理、巡查执法和宣传引导工作机制。”

  

  邢光英告诉记者,另一边,村委会在收到检察建议书后,立即对村集体耕地资源进行摸排调查,依托村小组建立耕地保护巡查保护制度,发动全体村民共同守护耕地,有效防止基本农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再发生。

  

  记者获悉,去年以来,崇明区检察院开展了“守土有我”专项监督行动,围绕占用耕地建房建厂“非农化”、基本农田挖塘养鱼“非粮化”等问题,调取全区耕地、基本农田管控图纸、行政执法材料,深化公益诉讼线索收集和智能推送平台运用,针对性制作监督重点明细表,对表逐个调查核实,依法推动解决非法占用耕地等问题20余个,对重点地块开展“回头看”6次,确保所占农田清退整改、复耕复垦。

  

  

  “崇明大米”品牌保护

  涉农民事支持起诉20余件

  围绕保护“崇明大米”等乡村农产品品牌,崇明区检察院主动参加区农业品牌发展专题研讨会,深入了解崇明农业品牌发展、知识产权保护等行政执法监督情况,针对恶意抢注、囤积涉“崇明岛大米”商标等违法行为,及时向区委区政府请示汇报、争取支持,并通过民事公益诉讼立案审查,指导支持相关部门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商标异议申请和宣告无效申请,有力维护估值近25亿“崇明大米”的品牌价值。同时,联合区农委、区市场监管局开展专项执法活动,严厉打击涉“崇明岛”商标的违法行为,切实保护区域农产品知识产权。

  

  “农民维权意识相对淡薄,维权成本也较高,尤其是面对日益复杂的社会经济活动,农民往往处于弱势地位。”谢惠介绍,为此,崇明区检察院会同区司法局签订民事支持起诉与法律援助协作意见,将农民工欠薪、保险缴纳不规范、伪劣生产资料影响农业生产等情况,纳入支持起诉范围,并畅通案件线索移送渠道,开通涉农民维权案件办理绿色通道,并建立涉农民案件追赃挽损、司法救助每案必查机制,确保相关案件高效处理。

  

  统计数据显示,2022年以来,崇明区检察院共办理涉农民事支持起诉案件20余件,督促欠薪者退还农民工工资62万余元,推动涉农案件追赃挽损350余万元,司法救助率达40.7%。

  

  针对农机补贴申请审核监管不严导致补贴款被骗等问题,崇明区检察院坚持公益诉讼与刑事检察协同联动,及时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追缴补贴。同时,主动跟踪被监督对象,对相关人员涉嫌犯罪的线索及时移送、监督立案,借力刑事犯罪打击推动诉前检察建议落地见效。“如在我院办理的一起督促行政机关追回被骗农机补贴公益诉讼案中,将涉案人陈某某拒不退还补贴款违法线索移送区公安分局,并以诈骗罪向区法院提起公诉,有效追回农机补贴款135万余元。”谢惠介绍道。

  

  记者获悉,下一步,崇明区检察院将围绕宜居宜业和美丽乡村建设,进一步扩展“益心为公”平台志愿者范围,提高公众对公益诉讼工作的参与度,用好“公益魔方”、无人机、快检中心、大数据监督模型等智能辅助办案手段,在耕地、林地、水资源保护、村居环境治理等方面,积极探索惩罚性赔偿、生态修复新模式。

  

  “在涉农案件办理时,我们也将增强风险防范和矛盾化解意识,持续完善多元化救助平台,围绕‘一老一少’、进城务工农民等群体,开展‘弱有所扶’支持起诉专项工作,针对请求给付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待遇、抚养费、赡养费、土地流转费等重点案件,加快与法院、司法局、人社、妇联、残联等部门构建跨单位协作平台,形成‘支持起诉+多方化解+司法救助’全链条多元化纠纷调解机制。”谢惠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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