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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持续用党的创新理论引领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发布时间:2023-09-13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应勇参加最高检办公厅第三党支部主题教育学习交流会 强调

  坚持常学、善思、实践、深悟

  持续用党的创新理论引领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9月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的最高检办公厅第三党支部主题教育学习交流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和大家一起讨论。

  “主题教育有期限,理论学习无止境!”9月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的最高检办公厅第三党支部主题教育学习交流会,围绕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持续学思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同支部党员交流学习实践感悟。应勇强调,要牢牢把握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推动理论学习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进一步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

  

  最高检办公厅第三党支部韩啸、朱婷、周方园、郑赫南、朱廷桢、由佳田等6位党员代表交流了学习体会。

  韩啸、朱婷、周方园、郑赫南、朱廷桢、由佳田等6位党员代表结合学习《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一卷、第二卷,分别围绕政治忠诚、使命担当、实干精神、深厚情怀、斗争本领、清醒坚定,交流了学习体会。应勇认真听取他们的发言,和大家一起讨论。

  “只有读原著学原文才能全面准确把握真谛真义、思想精髓。工作再忙,也要静下心来学习!”应勇指出,主题教育以理论学习打头,“学思想”是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的根本任务。“学思想”,首在常学。要坚持把学思想作为一种生活态度、工作责任、精神追求,带着信仰、使命、责任学,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学,经常、长期、反复学。“学思想”,贵在善思。思考是学习的深化,是学习成果的运用,也是学用结合的“桥梁”。要坚持边学习边思考,主动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问题摆进去。既要学进去,通过善思做到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知其言更知其义;又要学出来,通过思考把握大局大势、领悟推进检察工作的方式方法。“学思想”,重在实践。只有通过实践,才能更深认识真理之真,更实检验所学所思。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任务、首要任务,切实履行检察职能,坚持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调查研究是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要抓好已有调研成果转化运用,继续通过调查研究解新题、破难题。“学思想”,要在深悟。深悟是对学习、思考、实践的升华。要坚持深学深悟、常悟常进,全面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方法论和蕴含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持续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工作,推进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办公厅是最高检党组的‘前哨’‘后院’,是全国检察机关的‘中枢’,更要在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上作表率。”应勇强调,要自觉立足大局、聚焦大局、融入大局、服务大局,持之以恒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三服务”能力和水平。要在理论学习上永不满足,既要学好“通识课”,又要结合办公厅履职所需,坚持干什么学什么,学好“专业课”,还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对法治工作、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思想指引和实践要求,学好“特色课”。要把讲政治融入办公厅履职全过程,在求真务实、担当实干上走在前、作表率,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件事”,以办公室工作现代化服务检察工作现代化。

  (图片:程丁)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tt/202309/t20230906_62751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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