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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需要切实增强辩证思维能力

发布时间:2023-09-13 来源: 辽沈智慧党建云平台 作者:佚名

  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是我们认识和改造世界的锐利武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学会运用辩证法,善于“弹钢琴”,处理好局部和全局、当前和长远、重点和非重点的关系,在权衡利弊中趋利避害、作出最为有利的战略抉择。这一重要论述为我们打好打赢新时代东北振兴、辽宁振兴的“辽沈战役”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要坚持运用辩证法处理好谋事与干事的关系、“质”与“量”的关系、普遍与特殊的关系、稳定与发展的关系,推动辽宁全面振兴实现新突破。

  处理好谋事与干事的辩证关系。善谋者行远,实干者乃成。如果把推动辽宁振兴发展比作前行的车,那么谋事和干事就好似车之双轮,必须齐头并进。倘若两轮缺乏协调性,不能同步转动,就容易跑偏迷航。现实中,有两种现象值得警惕,一种是“谋多干少”,点子、思路倒不少,习惯于挂在嘴上、写在纸上、落实在会上,搞纸上谈兵那一套;另一种是谋归谋、干归干,不能做到在谋中干、在干中谋,就难以取得实打实的成效。党员干部要遵循谋与干的辩证关系,真正做到谋得深、谋得远,干得实、干得准。要在实践中找到谋的切入点,在谋划中明确干的着力点,如此才能在谋与干的统一中行稳致远。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辽宁面临诸多新情况新问题,要在实践中把握要点,吃透实情,谋出思路、举措。同时,定了的事情就要干,干就干出成效,发展“路线图”就是“作战图”,以敢想敢干不断开创新局面。

  处理好质与量的辩证关系。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都是质和量的统一。实现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要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主题,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更好统筹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既要尽力而为,更要量力而行,坚持因地制宜、科学谋划,有序建设、平稳推进。要始终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决不要带水分的经济增长;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不能再回到粗放式发展的模式上去,坚决不要带污染的经济增长;始终站稳人民立场,切实维护人民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坚决不要以牺牲人的生命健康为代价的经济增长。

  处理好普遍与特殊的辩证关系。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是辩证统一的。人类认识遵循着由特殊到一般、再由一般到特殊的循环往复过程。这要求人们在认识到事物的共同本质之后,还要以这种认识为指导,继续研究各种具体事物,找出其特殊本质。这就启示我们面对工作中难啃的“硬骨头”,宜以点带面,取得突破,取得经验,指导全面工作。推动辽宁振兴发展必须把上级要求同本地实际相结合,因地因时因事制宜,创造性地抓落实,切不可“万缕乱麻一刀切”。一要准确把握辽宁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基本要求,把握不同任务之间的相互关系,弄清政策的内容要求及其适用情形。二要对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有全面清晰的认识。三要打开眼界、放宽思路,主动了解本地区本部门以外开展相关工作的情况,借鉴成功经验,避免重复试错。四要搞好“结合”,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紧密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创造性开展工作,牢牢把握工作的主动权。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同心同向、上下联动、步调一致。各地要扛起责任,各展所长,协同共进。

  处理好稳定与发展的辩证关系。稳定是主基调、是大局,发展是硬道理、是方向;稳定是发展的基础,发展是稳定的保障。在稳定与发展的辩证关系中,稳定是为了更好地发展,没有发展就不可能真正实现稳定。所以,牢牢把握稳定与发展的辩证关系,必须深刻认识无稳不能进、无进难以稳的实践内涵。无论困难再大,挑战再多,都要把稳增长放在首位,紧紧扭住发展第一要务,在发展上见真章、看本事。必须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抓振兴发展,把稳增长放在第一位,确保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稳,就要能稳得住、稳得固、稳得好,精准抓项目、抓工业、抓消费,推动“领导干部进园区进企业 服务振兴新突破”专项行动持续开展,选派万名以上领导干部深入园区、企业开展联系服务工作,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切实解难题、增信心、强后劲,推进企业发展、产业振兴、经济增长,让经济在畅通循环中活起来,确保运行在合理区间。要围绕重点强攻坚,把握关键求突破,同时做到统筹兼顾、“十个指头弹钢琴”,更好地实现稳中求进。要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在打通断点、堵点、痛点上下功夫,不断激发市场活力、积蓄产业动能、形成发展新优势。要在民生福祉上有新增进。要抓好共同富裕、生态文明、安全稳定等各方面工作,遵循规律,分步推进、久久为功。要坚决筑牢环保防线,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真正厚植起辽宁高质量发展的绿色底色。

  【作者:王超航 张国栋 省委党校(辽宁行政学院、省社会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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