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中国式现代化 实现传统与现代的有机衔接
在江苏苏州考察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苏州在传统与现代的结合上做得很好,这里不仅有历史文化的传承,而且有高科技创新和高质量发展,代表未来的发展方向。”现代化的发展过程,也是从传统向现代演进的历史过程。中国式现代化是赓续古老文明的现代化,是从中华大地长出来的现代化。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需要处理好传统与现代、继承与发展的关系,实现传统与现代的有机衔接,不断探索面向未来的理论和制度创新。本期学术版几篇文章围绕这一话题进行探讨。
——编 者
把握好现代化进程中传统与现代的关系(学苑论衡)
李忠杰
如何处理传统与现代的关系,是世界现代化进程中的一个基本课题。习近平总书记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赓续古老文明的现代化,而不是消灭古老文明的现代化;是从中华大地长出来的现代化,不是照搬照抄其他国家的现代化;是文明更新的结果,不是文明断裂的产物。”这为正确认识和处理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传统与现代的关系,在守好本和源、根和魂中不断探索面向未来的理论和制度创新提供了根本遵循。
现代化是一个从传统向现代演进的历史过程
现代化是一个历史范畴。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推进,现代化成为世界性的潮流和趋势。实际上,现代化的发展过程,也是从传统向现代演进的历史过程。
现代社会是与传统社会相对而言的概念。传统社会是世代沿袭下来的,往往特指工业化以前的社会。所谓传统,主要包括历史传承下来的思想文化、道德、风俗、艺术、制度以及行为方式等,也包括体现以上内涵的物质表现形式,如传统建筑、文化遗迹等。传统是历史发展继承性的表现,对人们的观念、行为有着无形和深远的影响。现代社会是在传统社会基础上发展而来的。这里的现代,也是与传统相对而言的概念。在现代化早期,机器的广泛运用和现代工厂的迅速发展,引发社会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广泛深刻变革。进入当代,伴随工业化基础上的信息化、智能化、法治化等迅猛发展,现代化对社会生活的影响日益加深。总体上看,现代化既涵盖物质层面,也涵盖精神层面,是一个不断丰富发展的综合性文明形态。
任何事物都是一个发展的过程,现代化也是如此。在现代化发展过程中,传统不断演进到现代,现代也会因历经时间凝练、成熟定型而逐渐变为传统,传统与现代是相对存在、相互转化的,同时也是不可分离的。中国式现代化是从中华大地长出来的现代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蕴含着中国人民在长期生产生活中积累的宇宙观、天下观、社会观、道德观,内含着中国人看待世界、看待社会、看待人生的独特价值体系、文化内涵和精神品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经过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深刻影响和塑造着中国式现代化独特而鲜明的文化标识、精神气质、中国特色,作为深层的文明基因有机融入中国式现代化进程,成为中国式现代化不可或缺的重要构成。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过程,也是一个从传统向现代演进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不断得到转化、拓展、完善,并被赋予新的时代内涵和现代表达形式,蕴含其中的中华民族最基本的文化基因同当代中国更相适应、同现代社会更相协调、同现实文化更相融通,迸发出历久弥新的生命力、影响力、感召力。
总体上看,现代化体现人类社会发展进步的趋势和潮流,是人类文明发展进步的方向和标杆,蕴含着充满活力和朝气蓬勃的事物和精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首先要顺应这种趋势和潮流,不断增强社会发展的动力和活力。也应看到,现代化并不是尽善尽美的,并非标以“现代”的一切事物都是美好的。现代化在给人类带来进步和福祉的同时,也会造成许多困惑和挑战。比如,汽车、火车、飞机等现代交通工具,在给人们生产生活带来极大便利的同时,也带来前所未有的环境污染等问题。原子能、互联网、人工智能的利弊双重性影响更为深刻和长远。如何处理科学与伦理的关系,已成为世界现代化进程中的重要议题之一。事实表明,现代化是一把“双刃剑”,现代化发展程度越深,相伴而生的新问题、新挑战也会越多。对于现代化进程中的新生事物,应持有辩证理性的态度,既深刻把握现代化的必然性、重要性,同时也对现代化加以全面、科学的认识,加以历史和实践的反复检验,在历史和实践的淘洗中,不断克服其局限性,将其中的积极成果沉淀下来、发扬光大。
辩证认识传统在现代化中的作用
传统与现代看似一对矛盾体,倡导现代,许多时候确实需要跳出传统、超越传统,不然,就谈不上创新、发展、进步。比如,不摒弃传统社会“三从四德”等封建旧道德,就不可能有中国式现代化中人的解放和自由全面发展。但必须看到,现代对于传统的超越只是部分的、相对的,而不是全部的、绝对的。对传统不加区分的全部分离和摒弃,是有害的、危险的,也是根本不可能的。
推进现代化,需要对传统采取科学和辩证的态度,鉴别传统、吸收精华,发展优秀文化。现代是在传统的基础上发展变化而来的,有的是量变,有的是质变。无论哪一种发展变化都不是凭空产生的,基点都是传统。只不过对于这个基点,需要依照时代要求和价值取向进行一定的筛选,有所摒弃、有所继承、有所保留。具有糟粕性的传统元素,会对现代化社会产生牵制、阻滞作用,形成逆向作用力。对于这样的传统,就要坚决摒弃和扫除。相反,具有进步性的传统,能够对现代化起促进和补充、纠偏作用,对其则应进行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使之在现代化进程中发扬光大。现代化进程表明,许多历史传统是不可能被完全否定的。比如,中华文化中的家庭观念是最悠久的传统之一,其内容可以有所更新,但最基本的价值是无法取消或否定的。许多历史传统还能弥补和纠正现代化过程中的缺陷和弊病。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是中华文明的智慧结晶”。没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作为基础和参与融合的现代化,不可能是中国式现代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蕴含的天下为公、民为邦本、为政以德、革故鼎新、任人唯贤、天人合一、自强不息、厚德载物、讲信修睦、亲仁善邻等,对于解决现代社会人类面临的难题具有重要启示意义。弘扬这些优秀传统文化,对于纠正世界现代化进程中的偏差,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创造良好的生活品质、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维护社会和谐安定等具有重要作用。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正确处理传统与现代的关系,必须充分发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凝聚精神动力、维系情感纽带、增进人格教化、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不断赋予中国式现代化以深厚的中华文明底蕴。
在有所鉴别中正确处理传统与现代的关系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正确处理传统与现代的关系,必须善于鉴别。一方面,要对现代加以鉴别,特别是对现代化进程中各种事物和现象加以鉴别,正确区分哪些是符合历史发展方向的、积极健康的东西,哪些是消极颓废、违背历史发展方向和人民根本利益的东西。另一方面,要对传统加以鉴别,正确区分哪些是精华、哪些是糟粕,哪些是人类文明长期积淀的宝贵财富、是具有积极意义的不可缺失的东西、是经过改造更新可以融入现代社会的重要元素,哪些是僵化、保守、愚昧、落后,与时代发展和文明进步格格不入的东西。此外,还要对中外现代化中的各种事物、各种现象加以比较鉴别。既要比较鉴别其进步与落后、积极与消极、开放与封闭、文明与愚昧,更要比较各国实际国情,找到最适合自身的现代化方向和道路。对国外被证明是先进的现代化成果,要大胆吸收;对可能产生危害的消极因素和现象,或者根本不适合中国国情的东西,则要坚决摒弃。既要大力弘扬自己的优秀传统,又要与世界文明交流、融通。
那么,鉴别的标准是什么?这个问题回答起来较为复杂。总的来说,应当看是否符合人类社会前进方向和时代要求,是否有利于促进社会生产力和社会文明进步,是否符合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和愿望,是否符合人类社会公认的价值准则,是否符合本国具体实际。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全人类共同价值,全人类共同价值正是人类社会实践的产物,是人类交流交往的积极成果,符合世界各国人民共同追求,顺应时代发展进步潮流,为从价值层面区分传统与现代何为精华、何为糟粕提供了明确标准,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了价值基础。
实现现代化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孜孜以求的目标。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治国理政实践中,坚持用唯物史观科学认识和正确处理传统与现代的辩证关系,成功推进和拓展了中国式现代化。习近平总书记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指出:“中国式现代化赋予中华文明以现代力量,中华文明赋予中国式现代化以深厚底蕴。”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就要在有所鉴别中正确处理传统与现代的关系,大力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热情鼓励现代化道路上的探索、试验和创新。同时,精心呵护中华民族在漫长历史进程中积淀下来的优秀传统文化,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同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把跨越时空、超越国界、富有永恒魅力、具有当代价值的文化精神弘扬起来,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
(作者为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学术顾问)
文化自信来自我们的文化主体性(学术随笔)
楼宇烈
近代以来,对于怎样看待中西文化,有过许多争论。100多年前,有些人看到西方国家船坚炮利、四处扩张,就对自己的传统文化产生了怀疑甚至否定,认为西方什么都好,自己处处不如人。也有人希望既学习西方长处,又能将自己的传统保持下来,提出“中学为体,西学为用”或“西学为体,中学为用”等。
不同文化之间的差异确实存在,对这种差异需要理性认识。需要注意的是,不能只从发展阶段上来看文化差异,这种差异主要表现为有的文化先发展、有的文化后发展;还要看到,不同文化之间也存在类型上的差异。世界上不同国家、民族所处的地理环境、历史进程各异,传承的体制机制、风俗习惯有别,因而并不容易形成同种同类的文化。这些不同类型的文化,有着不同特点、风格,但都是构成人类文明百花园的一分子。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类只有肤色语言之别,文明只有姹紫嫣红之别,但绝无高低优劣之分。”这为我们认识文明差异提供了根本遵循。
由于一些西方国家率先开启现代化进程,有人就认为西方文明是文明发展的范本。但是,一些后发国家照搬西方文明发展模式,结果并没有走上现代化道路,反而水土不服,陷入政治动荡、社会动乱。在近代中国,不少仁人志士探索救亡图存道路,试图在制度、观念等层面模仿西方,但最终都以失败告终。从文化角度看,生硬把两种不同类型文化嫁接在一起,恐怕很难开出香花、结出甜果。历史的重任落到中国共产党身上,中国共产党人找到马克思主义,坚决反对历史虚无主义、文化虚无主义,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不仅让马克思主义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而且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从传统走向现代。
二战结束后,一些发展中国家发生了巨大变化,不仅在政治上摆脱了殖民地或半殖民地的地位,实现了独立,而且在经济上也获得长足发展。这种经济、政治、社会境况的变化,促使发展中国家对自己文化传统进行思考,振奋起文化自尊和自信,更加自觉保护本民族文化传统,建设现代文化。就中国来说,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用几十年时间走完西方发达国家几百年走过的工业化历程,创造了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的奇迹,成功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随着改革开放一路走过来,随着正确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社会主义道路的建立,随着我们在实践中真正证明这条道路是正确的,文化自信随之而来。”新时代我们看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深入人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受到更多人的喜爱,人们的文化自信不断彰显。
如果说科学技术和生产力发展水平上的差异可以通过观念变革、社会变革来迎头赶上乃至消除的话,那么文化类型上的差异则不能用“赶上”的方法去解决,而且也是不可能、不需要解决的。一个国家、一个民族要走出自己的现代化道路,必须具有文化主体性。文化主体性是文化自信的前提,文化自信是文化主体性的重要体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文化自信就来自我们的文化主体性。”中华文明在数千年历史传承中,始终保持着文明记录的连续性,形成多元一体、团结集中的统一性。各民族经过长期交往交流交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呈现社会文化生活的共同性、融合性和向心的主体性。中华民族走的是一条不同于其他国家和民族的文明发展道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滋养着中华民族永续发展。中国共产党推进“两个结合”,更加巩固了文化主体性。有了文化主体性,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就有了国家认同的坚实文化基础,就能在激烈的世界文化激荡中站稳脚跟,独立自主走自己的路。
当然,这并不是说不同类型文化之间不需要进行交流。事实上,从古到今,不同类型的文化之间一直在进行着交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历史告诉我们,只有交流互鉴,一种文明才能充满生命力。只要秉持包容精神,就不存在什么‘文明冲突’,就可以实现文明和谐。”中国人讲:“己善,亦乐人之善也;己能,亦乐人之能也。”“各美其美,美之人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这些体现的是一种互相欣赏、共存共荣的胸怀。不同国家和民族的文明都扎根于本国本民族的土壤之中,都有自己的特色、长处、优点。不同文明要坚持相互交流、相互学习、相互借鉴,而不是相互隔膜、相互排斥、相互取代,这样世界文明百花园才能万紫千红、生机盎然。
独学而无友,则孤陋而寡闻。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中华文明以开阔博大的胸襟包容天下、协和万邦、博采众长、兼收并蓄。我们坚定文化主体性,也以宽广的胸怀,汲取不同国家、不同民族创造的优秀文明成果,同世界各国进行文化交流合作,更加自信地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
(作者为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
汲取营养 择善而用
接通制度创新的历史文脉(专题深思)
柴 荣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是一套行得通、真管用、有效率的制度体系,我们对自己的制度充满自信。同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需要坚持好、实施好,也需要不断完善和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在坚持好、巩固好已经建立起来并经过实践检验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的前提下,坚持从我国国情出发,继续加强制度创新”。
制度创新的动力可以来自于实践。广大人民群众的实践能够不断产生好经验好做法,对其中成熟的经验和做法加以总结提炼,可以上升为制度。制度创新的动力也可以来自思想上的解放、理论上的突破。比如,改革开放后,我们党逐步认识到,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创造性地把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有机结合起来,探索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第二个结合’是又一次的思想解放,让我们能够在更广阔的文化空间中,充分运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宝贵资源,探索面向未来的理论和制度创新。”我国自古以来形成了世界法制史上独树一帜的中华法系,积淀了深厚的法律文化。同时,创造了古代社会中领先的制度文明,积累了今天仍有借鉴意义的治理智慧。近代以后,一些人对中华传统文化采取全盘否定的态度,试图照搬西方制度模式,然而进行的各种尝试最终归于失败。历史和实践告诉我们,只有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立足我国实际,才能真正建立起适合我国国情的、好用管用的制度。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刻总结、充分运用我国古代关于国家制度的思想精华、智慧结晶,不断推进面向未来的制度创新。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党开创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政治协商制度,与中华文明的民本思想,天下共治理念,‘共和’、‘商量’的施政传统,‘兼容并包、求同存异’的政治智慧都有深刻关联。我们没有搞联邦制、邦联制,确立了单一制国家形式,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就是顺应向内凝聚、多元一体的中华民族发展大趋势,承继九州共贯、六合同风、四海一家的中国文化大一统传统。”我国古代的制度设计,在许多具体方面都彰显出独到智慧和独特优势。
比如发端于西周时期的明德慎罚理念。自秦汉以后,死刑的最终裁量权逐渐收归中央;隋唐以后,刑部、大理寺、御史台三大司法机关既分工明确,又彼此监督制约,从机制上确保了慎重适用刑罚。明德慎罚是中华传统法文化中德治、仁政及民本思想在法律上的体现。
又如在古代发挥显著作用的调解制度。古代的纠纷调解大致有民间调解、官批民调、官方调解等形式。并非所有民事纠纷都到公堂之上打官司,有许多纠纷在德高望重或值得信赖的“中人”说合下,在民间就得到化解,体现了天下无讼、以和为贵的价值追求。
再如以“天人合一”为伦理基础的传统生态环境文化。从法律规范维度观察,在古代礼法、律典、敕令等中,都有体现生态环境保护的内容。例如,战国末期秦国的《田律》中规定,春二月,不得伐林木、堵水道;除非夏季,不得燃草作肥。汉代《二年律令》中也规定,春夏之季,不得伐树木山林。
还有官员的职业道德素养很早就被纳入考核规范。西周时期《周礼》规定从6个方面来考核官吏的职业伦理:是否有良好的声誉,是否有贯彻政令的能力,是否恪尽职守,是否品行端正,是否守法,是否能明辨是非。秦简的《语书》提出良吏、恶吏的区分标准。《唐律疏议》和《唐六典》还规定了司法官缉捕、讯囚、审断、行刑等各方面的责任制度。是否遵循“德治”“民本”,是对官员进行评价的传统标准。
深入挖掘分析中国古代相关制度设计及其实践运行状况,能够为今天的制度构建和完善提供思想文化资源。我们党在革命根据地时期,就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行借鉴,积极进行法治建设。比如在陕甘宁边区实行的马锡五审判方式,就用不拘地点、方便群众的形式,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实行审判与调解相结合,有效解决矛盾纠纷。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注意研究我国古代法制传统和成败得失,挖掘和传承中华法律文化精华,汲取营养、择善而用。”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总结运用我国古代制度建设方面的历史经验,增强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生命力,让面向未来的制度创新接通历史文脉,获得不竭的思想文化资源,推动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作者为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
原文链接:https://www.12371.gov.cn/Item/634901.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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