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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节日期间持续发力 拧紧廉洁“发条”

发布时间:2021-05-11 来源: 作者: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四风”树新风,“五一”节日期间,贺兰县纪委监委持续发力,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聚焦全县党政机关值班值守情况,拧紧廉洁发条,筑牢纪律防线,营造廉洁过节的良好氛围。

  严明工作要求,夯实主体责任。节前向全县各单位印发《关于转发自治区<关于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暨“五一”端午节期间加强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的通知》,严明各项纪律要求,引导全县党员干部以案为戒,督促各单位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融入岗位职责和日常管理之中,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纠治“四风”工作,及时警示提醒,抓早抓小。主要负责同志自觉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担负起分管领域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形成责任具体、压力常在的工作格局。

  强化宣传引导,筑牢思想防线。联合贺兰县融媒体中心在微信公众号发布《关于2021年五一期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四风”树新风的公告》,在电视台滚动播出“十四个严禁”要求,公布监督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向710名党员干部发送廉洁过节提醒短信,切实营造崇廉尚俭节日氛围。

  加强协作联动,形成监督合力。联合市场监管部门深入3家大型超市、6家烟酒商行、3家茶叶专卖店进行突击检查,紧盯是否存在公款购买消费卡等行为,是否存在售卖“天价烟”“天价茶”等情况,并会同贺兰县公安局实时监控全县201辆公车节日期间出行情况,比对分析公车轨迹,严查公车私用。联合贺兰县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不间断对全县57家单位值班值守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并对乡镇卫生院、商超、集市42处公共场所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责任情况进行督导,对发现的问题现场指出,即知即改,共下发督查通报5期,以强有力的监督保障节日期间风清气正。(贺兰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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