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锐评丨下乡送戏莫“演戏”
近日,《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了安徽省界首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文旅体局进行常规巡察时,发现因把关不严造成“送戏进万村”活动存在虚报多报场次等问题。好端端的送戏活动,却被某些人冒领了本应用于举办活动的惠民资金。
惠民资金与工程旨在“惠民”。近年来,为了让群众切实享受到发展红利,政府拨付了大量惠民资金,既有用于改善群众物质生活的资金,也有用于满足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资金。但不管用途如何,一分一毫都要花在群众身上,不仅低保补助、危房补贴、高龄补助要如数发给群众,群众想听的戏、想看的电影、想参加的文化活动也不能落下。投入文化惠民工程的资金,一方面助力高质量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另一方面也为人民群众增添获得感、幸福感。群众通过观赏文化精品,参加优质文化活动,在欢声笑语中收获知识,在潜移默化之中提升思想境界。而拨付惠民资金送戏下乡,对于倡树乡村新风尚,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都有积极意义。
文化惠民资金在使用环节出现的腐败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就这类资金的特性而言,其为群众购买的更多是软性的文化服务,并不是将“真金白银”或有价实物发到群众手上,即便遭受损失,群众也容易忽视,因此更需加强监管,防止被人“揩油”。“送戏进万村”活动之所以造成文化惠民工程专项资金“缩水”、流失,归根结底,监管“肌无力”是主因。
高质量举办文化下乡活动,离不开有力监督。活动从前期调研到制定方案,再到具体实施,主管单位“费心办”和“费心管”都不能少,须紧盯文化惠民资金使用的各个环节,梳理风险点,堵塞制度机制漏洞,坚决防止“放养式”的工作作风。否则,文化惠民工程看似完成了,但是专项资金受到侵蚀,干部“责任田”撂了荒。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文化惠民资金使用的各个环节,压紧压实相关部门责任,对那些因缺乏担当、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干部依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切实让文化惠民活动落到实处。(鲍毅)
原文链接:http://www.hebcdi.gov.cn/2023-09/06/content_906503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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