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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永定河流域协同共治 护京畿绿水青山

发布时间:2023-08-30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8月25日,乌兰察布市检察院协同北京市检察院第四分院、天津市检察院第一分院、河北省张家口市检察院、廊坊市检察院、山西省大同市检察院、朔州市检察院会签了《永定河流域检察机关关于建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协作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

  

  京津冀晋四地永定河流域检察机关有关负责同志、北京市水务局相关同志、人大代表、“益心为公”志愿者代表出席。乌兰察布市检察院党组书记、分管公益诉讼工作的院领导以及公益诉讼检察部门负责人参加会签仪式。

  

  《备忘录》明确了跨区域协作的工作目标,具体为:建立健全永定河流域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统筹加强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管水治水法律监督工作,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助推实现永定河“流动的河、绿色的河、清洁的河、安全的河”绿色生态河流廊道建设目标,服务保障永定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本次《备忘录》的会签,明确了五省七地检察机关在联络机制、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案件办理、业务交流、信息宣传等方面的意见,形成永定河流域生态保护合力,着力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的区域协作新格局。

  

  

  

  

  

  永定河上游兴和县境内银子河

  

  

  发源于乌兰察布市兴和县境内的洋河是永定河上游两大支流之一。近年来,乌兰察布市检察机关依托区位优势,积极探索公益诉讼跨区域协作。在此次《备忘录》会签之前,围绕永定河流域保护先后与山西省天镇县、阳高县、河北省尚义县、怀安县检察机关签订《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司法协作机制的实施办法》与大同市、张家口市两地检察机关签订《关于建立“乌大张”跨区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司法协作机制的实施办法》。并依托机制优势,先后开展了多次流域跨区域联合检查和线索摸排。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xwzx/jcdt/202308/t20230828_590718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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