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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寿:抓实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

发布时间:2023-08-30 来源: 陕西党建网 作者:佚名

  近年来,永寿县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考核规定》和《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通过细化考核内容,严格考核程序,用好考核结果方式,做实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从源头抓好公务员队伍建设。

  细化考核内容。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客观公正的原则,围绕试用期公务员在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的表现,采取“三结合”方式: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考核方法,多维度开展考核,全面考核试用期公务员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及参与疫情防控、乡村振兴等基层一线实践锻炼情况,切实把好考核内容关。

  严格考核程序。按照个人总结、民主测评、座谈了解等程序,开展试用期满新录用公务员考核工作。新录用公务员进行个人总结,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述职。所在单位对新录用公务员进行考核测评,并结合平时工作表现等情况,写出考核评语,提出考核结果建议。组织部门听取新录用公务员所在单位考核建议,结合平时考核、年度考核等情况,在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等次。

  用好考核结果。对试用期内表现优秀的新录用公务员,期满考核为合格等次,按照其报考单位和岗位要求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进行公务员登记,并纳入后备干部库中培养管理;对于因病、事假累计超过40个工作日不在职的,将试用期顺延至补足其不在职的工作日后,进行考核和转正定级;对于考核不合格的,直接取消录用,切实用好考核结果。

  供稿:永寿县委组织部

  责任编辑:刘洁玉


原文链接:http://www.sx-dj.gov.cn/a/gwy/20230828/9726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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