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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 | 签约共推职工劳动权益保障,让劳动者“劳有所得”

发布时间:2023-08-25 来源: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来源 | 徐汇检察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完善劳动者权益保障。劳动者权益保障并不仅仅是涉及私权的保护,也是对于社会整体利益的维护,是一项同时关涉增进民生福祉事业和法治中国建设事业的重要工作。

  

  

  

  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日前,徐汇区检察院与区总工会联合召开《关于共同推进职工劳动权益保障工作的合作协议》签约会。会上,徐汇区检察院介绍了区检察院运用检察职能保障劳动者权益的探索。

  

徐汇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邱燕与区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黄幽妮代表双方签署合作协议。

  

  今年以来,徐汇区检察院继续深耕劳动者权益保障领域,依托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行政检察协调小组,与各职能部门在护航民生民利上形成合力,通过推动落实欠薪保障金垫付政策、“支持起诉+司法救助”等方式,畅通治欠保支“最后一公里”,让劳动者“劳有所得”。

  合作机制简介

  

  

  

  根据《合作协议》,双方在职工劳动权益保护领域将进一步加强沟通协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协助调查、会商机制,人才交流和培养等方面形成工作合力,共同维护职工劳动权益保障。

  

  同时,区检察院还将依托“汇心检察”平台,积极协同配合区总工会面向本区职工,广泛开展以案释法、普法讲座等活动,助推完善劳动者权益保障机制,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劳动者权益保护的氛围。



  

  徐汇区检察院将以此次建立工作机制为契机,辐射到今后的办案中,通过宏观的协调合作,多管齐下共同参与社会治理新局面,做优“四大检察”与工会合力依法保障劳动者权益工作。坚持司法为民、聚焦民生重点,将群众的急难愁盼摆在第一位,以实际行动践行党中央提出的“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持续用力”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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