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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检察之名 为文物筑起“保护墙”

发布时间:2023-08-24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文物是不可再生的珍贵文化资源。近日,内蒙古检察机关深入文物保护遗址进行实地走访调查,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在文物保护中的作用。

  

  

  开展文物专项巡查

  

  公益诉讼助力文物保护

  

  @翁牛特旗人民检察院

  

  

  近日,翁牛特旗检察院开展文物保护专项活动,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巡查。

  

  

  

  

  

  检察人员走访了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元代蓟国公张应瑞家族墓地、金界壕、梵宗寺,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辽代永州故城址、牦牛海山岩画群、小善德沟遗址,赤峰市级文物保护单位苦力吐天主堂等遗址,全面了解遗址、文物名录及保护情况,并搜集整理相关资料。

  

  随后,翁牛特旗检察院与当地文旅局召开座谈会,针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并提出整改意见。此次文物保护专项活动,通过公益诉讼检察助推文物保护取得新成效,努力为文物保护工作全面有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依法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

  

  助力千年“草原敦煌”保护

  

  @鄂托克检察

  

  

  近日,鄂托克旗检察院开展文物保护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对阿尔寨石窟等重点文物的保护现状、管理机制、安全隐患等情况进行走访调查,在履职过程中发现,三座石窟因人为破坏、违规建筑导致墙体受损严重。检察人员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行政主管部门落实文物保护职责,加强对石窟内被破坏的壁画后期处理及其他尚在修复中的壁画针对性的保护,同时追究破坏者的法律责任。

  

  

  

  

  

  检察人员督促主管单位对文物保护的全面、系统、长期的管理,形成文物保护合力,逐步构筑起保护文物新格局,为守护民族记忆、传承文化财富贡献力量。

  

  

  

  综合翁牛特旗检察院、鄂托克旗检察院信息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xwzx/jcdt/202308/t20230822_589733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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