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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建设海洋强省推动辽宁全面振兴实现新突破

发布时间:2023-08-23 来源: 辽沈智慧党建云平台 作者:佚名

  核心提示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发展海洋经济,强调要关心海洋、认识海洋、经略海洋。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发展海洋经济,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加快建设海洋强国。新时代新征程,作为东北地区唯一的海洋大省,辽宁将建设海洋经济强省作为实施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重要目标任务。我省要充分发挥海洋区位优势、资源禀赋、产业基础等,以建设海洋经济强省为目标,努力打造东北地区全面振兴“蓝色引擎”、我国重要的“蓝色粮仓”、全国领先的船舶与海工装备产业基地、东北亚海洋经济开放合作高地。

  系统谋划 陆海统筹顶层设计

  海洋经济与内陆经济是不可分割、相互影响的一个整体。要实现陆海统筹,关键是处理好陆域与海域经济的关联性,要以系统思维谋划陆海发展,做好一体化的顶层设计工作。

  一是完善陆海经济的整体发展规划。《辽宁省“十四五”海洋经济发展规划》指出,强化陆海统筹与协调发展,构建内外联动、陆海互济的全面开放新格局。推进陆海统筹发展要加强规划引导,需注重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等相衔接,统筹配置陆海资源、合理布局海洋产业。充分发挥我省沿边沿江沿海优势,统筹推进陆海产业协同。通过陆海发展的统一规划建立合理的陆海经济共同体。与此同时,构建协调统一的陆海空间规划体系,注重海洋规划与陆域城镇体系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港口规划、交通规划等的衔接,实现陆海发展“一张图”,推动陆海经济统筹协调发展。

  二是完善陆海综合管理体系。《深化渤海(辽宁段)综合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印发,有效推进了我省海洋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今后要进一步构建我省陆海产业链、创新链、供应链、价值链融通管理体系,提高管理效率,助推相关规划的主动衔接、装备制造业的陆海联动、港口与腹地的融合发展等,提高人们建设海洋强省的主动性、积极性。

  积极构建特色现代海洋产业体系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海洋是高质量发展战略要地。要加快建设世界一流的海洋港口、完善的现代海洋产业体系、绿色可持续的海洋生态环境”。完善的现代海洋产业体系是海洋强国建设的基础。《辽宁省“十四五”海洋经济发展规划》明确提出,“积极推进我省现代海洋产业体系构建,促进区域海洋经济协调发展。”这是我省立足自身优势,大力发展海洋经济,着力推进产业结构优化的重要举措。

  一是发挥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优势。2013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考察时发表重要讲话指出,“海洋事业关系民族生存发展状态,关系国家兴衰安危。要顺应建设海洋强国的需要,加快培育海洋工程制造业这一战略性新兴产业,不断提高海洋开发能力,使海洋经济成为新的增长点。”在打造全国领先的船舶与海工装备产业基地方面,辽宁要发挥老工业基地底蕴和工业基础优势,推动高技术船舶及海洋工程装备向深远海、极地海域发展,实现主力装备结构升级,突破重点新型装备,提升设计能力和配套系统水平,形成覆盖科研开发、总装建造、设备供应、技术服务的完整产业体系,培育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产业集群。

  二是发挥港口物流服务业优势。为充分发挥我省港口物流服务业的优势,要聚力智慧创新、数字转型,实现绿色港口、智慧港口升级建设。要转变发展理念,提升运营效率、提升口岸综合物流服务质量。打通集疏运体系“最先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断点,实现港口带物流、物流带经贸、经贸带产业的港产城融合发展模式。

  三是发挥传统海洋渔业优势。在打造我国重要的“蓝色粮仓”方面,努力推动海洋渔业从“增产导向”向“提质导向”转变,发挥水产种质资源优势,养护原生优质海洋生物资源,建设国家海珍品种质资源库和高品质海珍品生长繁育保护中心。提升海产品精深加工能力,创建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打造东北亚水产品冷链物流中心。发展可持续远洋渔业,创建国家远洋渔业基地,推动远洋渔业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发展精品海水养殖、深海智能网箱养殖,高标准建设现代化海洋牧场。

  充分发挥海洋科技引领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建设海洋强国,我一直有这样一个信念。发展海洋经济、海洋科研是推动我们强国战略很重要的一个方面,一定要抓好。”近年来,辽宁海洋科技创新与应用实力明显增强,我们要持续提升海洋科技创新能力,为建设海洋强省提供有力的人才和技术支撑。

  一是集中力量实现重大关键技术的突破。集中优势力量联合开展海洋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力争在深水、绿色、安全等海洋高新技术领域,突破一批核心技术。首先,抢占深海科技创新高地。辽宁要担负起深海科技创新的重任,在海工装备制造、水下机器人、水下滑翔机等海洋科考、深海开发等领域攻克难关,为建设海洋强国作出贡献。其次,抢占关键技术人才高地。依托企业和科研院所,推进海洋科技协同创新平台建设,培养一批海洋装备产业、海水综合利用、海洋清洁能源等急需人才。最后,深化科研成果的转化和落地,加快建设一批海洋产业技术转化中心、推广中心和孵化基地,探索建立全过程海洋科技创新融资模式、海洋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和技术产权交易中心。

  二是打造高能级海洋科技创新平台。推进全省海洋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依托企业和科研院所,整合国家重点实验室、布局建设一批省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支持海洋科技型企业与省内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建立技术研发中心、产业研究院、中试基地、创新创业共同体等高能级创新平台。完善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加大对科技创新财政支持力度,大力引进跨国公司研发总部或区域性研发中心落户辽宁,培育高新技术海洋众创空间。

  三是搭建海洋信息数据安全网络。以海洋科技为引领,构建保障海洋经济活动顺利开展的安全网。一方面通过专项研究逐步解决海洋物联网数据安全保障以及恶劣海洋环境下的数据安全传输等问题,另一方面加强信息数据应用,积极利用数据预警海洋水下异常活动及海洋灾害,预报海洋环境要素,保障渔业捕捞、远洋运输、海上石油开采等生产活动顺利开展。

  持续推进海洋生态保护与修复

  近年来,辽宁海洋生态保护与修复取得显著成效,近岸海域优良水质比例大幅提升。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坚持绿色发展,一代接着一代干,久久为功,建设美丽中国,为保护好地球村作出中国贡献。”绿色低碳是海洋强省的鲜明底色,必须持续推进海洋生态保护与修复。

  一是必须将生态保护前置。海洋污染具有长期的积累过程,其危害性不易在短期内被及时发现,当局部海域接受的有毒有害物质超过它本身的自净能力时,才会形成显性的危害后果,因此,必须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维护海洋生态环境,守住第一道防线,决不能“先污染、后修复”。

  二是必须持续推进海洋生态修复工作。我省正在大力推动“蓝色海湾”生态整治修复,严格排查入海排污口,渤海近岸海域优良水质比例大幅提升。下一步,海岸线修复、海岛生态保护、退养还湿等项目必须长期追踪,注重海洋生态系统的自我修复能力,建设原生优质自然资源养护区。

  三是必须推广绿色低碳海洋经济。海洋经济实现绿色发展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背景下的必然趋势,海洋产业加速向低碳化迈进。应大力发展海洋循环经济,持续推进辽东湾新区国家循环化改造和清洁生产改造示范试点,提升大连“光伏+海参养殖”产业融合示范效应,实现临海产业园区产业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完善循环产业链条。

  (作者:董晓菲 省委党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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