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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一客户端微党课(1276)|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之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发布时间:2023-08-23 来源: 七一网 作者:佚名

  

  

    

  2020年11月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正式提出习近平法治思想,明确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中的指导地位。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萌发和孕育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形成和发展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深化和拓展于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新征程上。

  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并深刻阐述的“十一个坚持”。“十一个坚持”既是重大工作部署,又是重大战略思想,集中展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基本精神和实践要求,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思想旗帜、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十一个坚持”之六即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有一个总揽全局、牵引各方的总目标、总抓手。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又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总抓手,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纲举目张的作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就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要积极推进重要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为典范,研究启动环境法典、教育法典、行政基本法典等条件成熟的行政立法领域的法典编纂工作。形成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要建立权责统一、高效权威的依法行政体制,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健全全民守法的激励约束机制。形成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要建设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法治监督体系,健全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体系。形成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必须加强政治、组织、队伍、人才、财力、科技、信息、物力等保障,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重要支撑。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要完善以“1+4”为基本框架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在党章的指引下,完善党的组织法规制度、党的领导法规制度、党的自身建设法规制度、党的监督保障法规制度。

  〔作者系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副院长、教授。更多党课见《党课参考》〕

  


原文链接:https://www.12371.gov.cn/Item/633415.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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