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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保护 绘就美丽家乡新画卷

发布时间:2023-08-19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青山行不尽,绿水去何长。检察机关作为“生态绿”的守护者,主动将生态环境保护融入检察履职,为生态文明建设和永续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守青山护绿水 我们“益”路同行

  

  @内蒙古阿尔山检察

  

  

  8月15日,阿尔山市检察院联合当地法院组织开展“‘党建红’引领‘生态绿’ 擦亮‘生态检察’底色”主题宣传活动。

  

  活动中,检察人员到阿尔山国家森林公园,开展环境保护法律主题宣传活动,努力做生态文明理念的积极传播者和模范践行者。

  

  

  

  

  

  

  

  活动现场,检察人员通过悬挂条幅、摆放展牌、发放宣传材料、现场讲解等方式,向过往群众宣传“哈伦小驿+检察驿站”以及检察公益诉讼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方面的职能作用,并详细介绍了检察机关在打击破坏大气环境、水环境、土壤环境、生态环境资源领域违法行为的法律职责,进一步增强群众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对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了解。检察人员还向群众介绍“益心为公”公益诉讼举报平台,畅通举报渠道,增强打击效果,并实地调研了生态修复基地,认真查看树种扶育和生态修复项目施工情况,针对生态修复基地建设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进行了探讨。

  

  

  

  

  

  

  

  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手册300余本、宣传彩页400余张。过往群众表示,在今后的生活中会将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融入衣、食、住、行的各个环节里,也会积极响应志愿者招募邀请,带头做生态文明传播的践行者。

  

  

  以检察之力 守护生态之美

  

  @正镶白旗人民检察院

  

  

  8月15日,正镶白旗检察院组织机关党员和“益心为公”志愿者开展“党建红”守护“生态绿”主题活动。

  

  

  

  

  

  

  

  活动中,检察人员、机关党员和“益心为公”志愿者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内蒙古自治区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促进条例》等内容。

  

  

  

  

  

  

  

  

  检察人员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等方式向当地群众和企业人员宣传普及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解读全国生态日设立的意义和破坏生态环境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并鼓励群众积极向检察机关提供有关环境污染、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等违法犯罪线索,共同保护生态安全。

  

  

  生态保护 绘就美丽家乡新画卷

  

  @鄂托克检察

  

  

  8月15日,鄂托克旗检察院开展“全国生态日”宣传活动,并向过往群众发放公益诉讼宣传资料300余份。

  

  

  

  

  

  

  

  活动中,检察人员向群众介绍当地生态保护工作开展具体情况,让群众意识到生态环境保护与他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生态文明建设是关乎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同时鼓励群众提供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案件线索,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为生态保护贡献自己的力量。

  

  

  

  

  

  

  

  

  

  综合阿尔山市检察院、正镶白旗检察院、鄂托克旗检察院信息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xwzx/jcdt/202308/t20230817_589106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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