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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水县:坚持“三三”工作法 保证新发展党员质量

发布时间:2023-08-19 来源: 党建在线 作者:佚名

  

  济宁市泗水县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总要求,切实做到“三个坚持”、落实“三方责任”,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政治把关,高标准抓实发展党员工作。

  坚持质量第一,党支部落实一线识别、教育培养责任。坚持优中选优,引导政治素质高、日常表现好、工作实绩优的大中专毕业生、退伍军人、种养殖大户等优秀人才向党组织靠拢,不断壮大覆盖各领域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创新建立党员“传帮带”制度,组织党支部内的“五老”、离任老支书以及现任各级党代表等成立培养联系人队伍,为入党积极分子选好政治生命的“第一任老师”。坚持一线锻炼,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参与人居环境整治、志愿服务等重点难点工作,在实践中压担子,因材施教,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创新建立“年度考核”制度,党支部召开年度组织生活会时听取入党积极分子的工作汇报,方便支部党员深入了解其政治觉悟和工作表现,及时指出并帮助纠正缺点、弥补不足,使其更好地完成党组织安排的各项任务;对民主评议靠后的入党积极分子,有针对性地加强教育培养和考察,帮助其尽快成长。

  坚持全面衡量,基层党委落实全程把关、从严审核责任。坚持班子成员列席制度,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发展对象人选、表决接收预备党员和按期转正等关键环节,基层党委班子成员全程列席征求党员群众意见相关会议,严把“程序关”。从严进行政治审查,安排专人负责发展对象家庭成员及其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审查工作,综合外调、函调2种方式,保障政审质量,严防“走过场”。坚持专题研究、逆序发言,在研究2名及以上人员时逐人讨论审批,发挥党委集体智慧和力量,把住“入口关”。

  坚持党性原则,县级组织部门落实有序发展、业务指导责任。县级组织部门参照领域、性别、学历、年龄等因素,在年初制定全年发展党员计划,不断优化结构。坚持“全面了解、严格审查”原则,对关键事实模糊不清、难以界定的暂缓发展,对存在违法违规违纪的坚决取消发展,严禁“带病入党”。组建高素质专业化组织员队伍,定期开展交流研讨,全面提升审核发展党员程序及档案材料能力,做好业务指导。坚持集中宣誓制度,在每年的“七一”和烈士纪念日分别组织新发展党员进行集中入党宣誓仪式。建立“回头看”制度,每年对基层党委按期转正党员档案进行抽查,形成“问题清单”,同步落实整改,推动基层党组织在发展党员工作中严守标准、严格程序、严肃纪律。(中共泗水县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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