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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件

发布时间:2021-05-08 来源: 作者:

  “五一”“端午”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日前,渭南市纪委监委通报了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近期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1.渭南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所职业卫生监督科科长郭龙威违规操办升学宴问题。郭龙威分别于2020年8月21日、23日两次在祥龙宾馆违规为孩子举办升学宴,违规收取礼金18400元。2021年3月,郭龙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礼金被责令退还。

  2.渭南市国资委办公室干部谢辉私车公养问题。2020年1月至7月,谢辉利用工作便利,私自用单位的主油卡办理副油卡,用来给自己的私家车加油、购买香烟,共计花费3121.96元。2021年3月,谢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退缴。

  3.蒲城县青少年活动中心副书记路勤录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7年1月至8月,路勤录在任蒲城县陈庄中学校长期间,违规发放教研活动、误餐及加班补助共计7100元。2021年2月,路勤录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4.白水县林皋水库灌溉管理处副主任田伟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7年5月至2018年9月,田伟在县煤炭局和县应急管理局任职期间,先后在节日和为父亲操办丧事中,收受煤矿企业负责人池某礼金、财物,合计4.6万余元。2021年3月,田伟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通报指出以上通报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有的违反禁令要求,操办升学宴;有的假公济私,私车公养;有的巧立名目,违规发放津补贴;还有的律己不严,收受礼金礼品。反映出一些党员干部仍心存侥幸,对禁令要求置若罔闻;有的单位执行制度规定不严格、不到位;还有个别党员干部顶风违纪、不知敬畏。这说明,巩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仍需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刻警醒,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通报强调五一端午将至,纠正“四风”又到重要节点。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持之以恒纠治“四风”,以钉钉子精神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落细。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始终心怀敬畏戒惧,公私分明、尚俭戒奢,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成为习惯。

  通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关键少数”和重要时间节点,聚焦老问题、新表现,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渭南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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