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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一客户端微党课(1272)|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发布时间:2023-08-19 来源: 七一网 作者:佚名

  

  

    

  2020年11月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正式提出习近平法治思想,明确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中的指导地位。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萌发和孕育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形成和发展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深化和拓展于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新征程上。

  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并深刻阐述的“十一个坚持”。“十一个坚持”既是重大工作部署,又是重大战略思想,集中展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基本精神和实践要求,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思想旗帜、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十一个坚持”之二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是我国的制度优势,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区别于资本主义国家法治的根本所在。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人民立场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政治立场,全面依法治国是顺应历史潮流和人民意愿作出的必然选择。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原则和目的。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始终将人民作为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我们需要广察民情、广纳民意、广聚民智,充分调动人民群众投身依法治国实践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坚持一切为了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法治建设永恒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将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依法治国各领域全过程。要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体系,坚持立法为民、执法为民、司法为民,提高全社会法治意识,依法保障全体公民的各种合法权益。必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用法律确认和保障平等。

  〔作者系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副院长、教授。更多党课见《党课参考》〕

  


原文链接:https://www.12371.gov.cn/Item/633189.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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