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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会同全国工商联举办民营企业家专场检察开放日活动

发布时间:2023-08-12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最高检会同全国工商联举办民营企业家专场检察开放日活动 应勇强调

  坚定发展信心 强化法治保障 依法平等保护

  携手推动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高云龙出席并讲话

  

  7月31日下午,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同全国工商联以“依法平等保护市场主体 着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为主题,举办民营企业家专场的第42次检察开放日活动。

  7月31日下午,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同全国工商联以“依法平等保护市场主体 着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为主题,举办民营企业家专场的第42次检察开放日活动。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出席并与参加开放日活动的近30位民营企业家交流座谈。全国政协副主席、全国工商联主席高云龙出席座谈会并讲话。最高检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童建明主持欢迎仪式并致辞。全国工商联副主席方光华,最高检党组成员葛晓燕,最高检检委会副部级专职委员苗生明,全国工商联党组成员、秘书长赵德江出席开放日活动。

  “希望检察机关加强案例普法和政策解读,引导民营企业依法健康发展。”

  “建议检察机关立足企业实际需求,更好提供法律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实际法律问题。”

  “希望检察机关创造更多条件,让民营企业更好参与到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建设中来。”

  …………

  座谈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夏华、徐浩宇,全国政协委员杨晖作为企业家代表就检察机关更好服务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出意见建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出席并与参加开放日活动的近30位民营企业家交流座谈。

  “市场经济就是信心经济,增强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信心至关重要,信心比黄金更重要。”在认真听取大家发言后应勇指出,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新时代十年书写了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新篇章。疫情防控平稳转段后,我国经济恢复向好,中国经济恢复速度在全球主要经济体中处于领先地位,经济恢复是一个波浪式发展、曲折式前进的过程。当前,尽管我国经济和企业发展面临新的困难挑战,但我国经济具有巨大的发展韧性和潜力,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专门部署“强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检察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通过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依法平等保护包括广大民营企业在内的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向企业传递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增强企业发展信心,支持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司法机关履职办案只有严格“依法”,才能做实“平等”。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和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司法机关,更要时刻绷紧“严格依法”这根弦,加强对诉讼活动的制约监督,确保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把依法平等保护要求落实落细。

  

  全国政协副主席、全国工商联主席高云龙出席座谈会并讲话。

  高云龙指出,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依法加强平等保护,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近年来,最高检开展涉非公经济案件立案监督、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专项清理、涉民营企业案件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民营企业司法保护专项行动”等一系列组合拳,专注解决一批民营企业反映比较集中的法治痛点难点堵点问题,赢得了广大企业家的认同和好评,充分体现了最高检对“两个健康”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对民营企业的关心和爱护。工商联要与检察机关加强常态化沟通联系,在法治教育、企业合规、维护权益等方面开展深入合作,积极回应民营经济的法治需求,更好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他表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既需外力,更需内功。民营企业要“在合法合规中提高企业竞争能力”,根据自身规模、行业特点不断加强合规建设,依法经营、依法治企、依法维权,多策并举防治内部腐败,防范各类风险尤其是刑事法律风险,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

  童建明在致辞时表示,民营经济是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重要力量。检察机关将持续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立足检察履职,加强与有关执法司法机关协作配合,依托与各级工商联建立的日常联系机制,广泛听取民营企业意见建议,依法及时为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排忧解难,助力民营企业在合规守法经营中提高企业竞争力、实现高质量发展。

  

  最高检第四检察厅、第十检察厅分别发布了《关于依法惩治和预防民营企业内部人员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犯罪、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意见》和《企业法律风险提示——从控申检察办案看企业法律风险预防》。

  开放日当天,最高检第四检察厅负责人结合检察办案,就涉企业经营类犯罪的相关风险及防范工作进行了法治宣讲。最高检第四检察厅、第十检察厅分别发布了《关于依法惩治和预防民营企业内部人员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犯罪、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意见》和《企业法律风险提示——从控申检察办案看企业法律风险预防》。

  

  

  全国工商联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企业家代表还参观了人民检察史展览陈列室、检委会会议室等。

  全国工商联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企业家代表还参观了人民检察史展览陈列室、检委会会议室等。

  (图片:程丁)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tt/202307/t20230731_62360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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