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烈山:坚持“严”字当头 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
“经核查,张某某等5位同志没有发现信访举报违纪违法问题,没有受过纪律处分,也没有被问责情况,建议提拔使用。”淮北市烈山区纪委监委对区委组织部关于党员干部选拔任用的征求意见函如实出具了党风廉政意见回复。
近年来,淮北市烈山区纪委监委认真履行党内监督职责,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坚持“严”字当头,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评优评先。
严把“程序关”。收到征求廉政意见函后,经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信访室、纪检监察室等科室协作配合,围绕被征求单位或个人的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办理、执纪审查、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等情况进行审查,出具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函,由区纪委监委分管领导审核和主要领导审批,回复相关单位,层层从严“会诊”,绘好干部的廉政画像。
严把“意见关”。坚持原则、分类处置,针对不同情况提出不影响使用、暂缓使用、不宜使用等建议,做到征求意见全覆盖、意见回复精准化。同时,结合干部廉政档案,坚持实事求是,对问题线索简单、反映问题模糊不清等情况安排专班及时核查,排除疑点、查清问题,既做到不耽误干部提拔任用,也坚决不让“带病干部”蒙混过关。
严把“纪律关”。严格实行廉政审核责任倒查追究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回复过程中签注意见不实,造成不良影响的,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对隐瞒或夸大事实、弄虚作假,造成审查结论失实的,严肃追责问责;对玩忽职守、以权谋私、收受贿赂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防“灯下黑”。
据悉,今年以来,淮北市烈山区纪委监委共对266人次提出廉政审核意见。
“我们要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作为履行好监督职责的重要途径,严把选人用人的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以良好的用人导向为换届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淮北市烈山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表示。(淮北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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