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来到廉政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廉政要闻 > 正文

晋中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尹晓明决定逮捕

发布时间:2021-05-08 来源: 作者:

  晋中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尹晓明涉嫌贪污、挪用公款、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国有公司人员失职一案,由晋中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晋中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对尹晓明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廉政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廉政法治网 lz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