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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靠前监督防止校外培训乱象"回潮"

发布时间:2023-07-31 来源: 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请将你们机构的办学证照和教师信息拿给我们看一下!”“请出示收费情况公示和日常运营记录。”近日,象山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联合县教育局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校外培训机构开展监督检查,严查违规违法培训行为。

  暑期已至,校外培训机构又迎来一年里“最火爆”的时刻,而行业乱象也随之而至。为巩固校外培训机构早期治理成效,防止旧态重演,象山县纪委监委开展“点题式”监督,联合县教育局、文广旅游体育局等职能部门,对全县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联合检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规范管理和风险防控,进一步净化校外培训市场。

  联合检查组围绕培训场所、培训教材、教职人员资质、资金安全等方面,通过明察暗访、电话抽查、调阅相关台账资料等方式进行对标审核,着力排查无证办学、违规收费、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等情况。“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不一致”“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对培训机构采取整改、停业整顿乃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惩处手段,倒逼培训机构规范管理。目前,共开展监督检查 8次,查处取缔 3 家无证培训机构,发出整改通知书11份。

  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整治工作每年都在开展,但“培训热”依然难以降温,整治破坏教育生态的违规违法培训乱象要压紧压实职能部门监管责任,严防形式主义治理。该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派驻机构的监督“探头”作用,将职能部门落实校外培训机构治理主体责任情况纳入日常监督工作中,就职能科室是否深入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乱象治理,治理过程中是否聚焦机构运营资质和营业行为、机构预收费管理等重点,是否广泛搜集问题线索、及时受理相关举报,对发现问题是否及时跟踪整改情况等进行明察暗访,对发现工作不主动、责任落实不到位、集中整治走过场等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共同织密假期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网。共发现苗头性问题2个,对县教育局、县文广旅游体育局等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人开展提醒谈话6人次。

  “今年以来教育培训领域消费争议多不多?消费者投诉举报受理机制有哪些?作用是如何发挥的?”针对常见的教育培训领域消费争议问题,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督促市场监管等部门及时受理处置教育培训领域消费者投诉举报,严肃查处违法广告、虚假宣传、价格违法及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并完善疑难事项协调、跟踪处置机制,推动消费争议部门协同处置、形成合力。截至目前,县市场监管局查处违反广告法等案件30个,查处非法收集信息教育培训机构3家。

  在严格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监管的同时,象山县纪委监委还聚焦发挥校园教育主阵地作用,深入各学校对落实“双减”、课后服务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从校内减负入手,让教育回归本质。督促全县教育系统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专项整治活动,健全教师日常监管机制,要求各学校切实担负起师德师风建设主体责任,引导教师深入学习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准则,签订师德师风承诺书,杜绝参与校外培训,建立健全问题查处和警示通报机制。

  “整治规范校外培训,任重道远。下一步,我们继续坚持监督检查与压实责任、督促整改与严肃问责相结合的原则,积极构建及时发现问题、狠抓问题整改、完善建章立制的‘闭环管理’体系,确保专项监督全方位、无死角,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环境。”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象山县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gongzuodongtai/jiandujiancha/202307/t20230720_2025880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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