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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再去看看那条河!

发布时间:2023-07-28 来源: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来源 | 浦东检察

  “走,再去看看那条河!”

  7月25日上午,浦东新区检察院的公益检察官对办理的一起河道污染案件进行整改成效“回头看”。

  

  在前往河道的路上,检察官陷入回忆:一年前,这里的河道生态情况不容乐观。翻开案卷,河道旧貌仿佛一张破损的画显现在眼前……

  

  2022年9月,浦东新区检察院公益检察部门在履职中发现,某住宅小区附近地块堆积有大量工程渣土,渣土中混合有泡沫、塑料、砖瓦、碎石等建筑垃圾和其他废弃物。

  

  公益检察部门干警正在使用航拍设备取证

  

  公益检察官多次前往现场查看情况并取证。经测量,垃圾堆放总面积达1万余平方米,总体量约8700吨。

  

  

  上述地块正在建设“区界河等4条河道整治工程”,工程内容包括河道疏拓、实地开河、新建护岸、景观绿化等。动工后,承建单位发现计划开挖的区界河等两处规划河道河床覆盖有毛垃圾(即混有生活垃圾的建筑垃圾,会对水、土、气产生污染)和腐殖淤泥,工程开展陷入停滞。与此同时,浦东新区检察院公益检察部门对该地污染情况的关注为该河道整改工程的开展系上了一条“安全带”。

  

  河道整改前垃圾堆放情况

  

  “我们在调查中发现,该处垃圾与渣土混合堆放,未设置有任何防止环境污染措施,必须首先完成对固体废弃物的清理,才能继续进行施工。”承办检察官对此颇为忧心,因为垃圾随意堆放过程中会产生碱性及酸性物质,并在多种因素的作用下产生化学反应,经雨水渗入或地表水流入后产生渗滤液,将对土壤、地表水体和地下水体造成污染。

  

  根据调取的历年河道资料显示,该处垃圾堆积致使河道水域面积不断减损,行政机关未依法对上述问题进行监管,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受损。

  

  为此,浦东新区检察院立即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切实履行生态环境监管职责,采取有效措施,清除上述施工区域内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和其他废弃物,恢复该区域生态环境。

  

  河道施工现场清运垃圾

  

  收到检察建议后,行政机关立刻制定垃圾清运方案,按照“现场分拣分类,合规运输、合规处置”的要求推进解决,并承诺进一步加强镇域内环境保护和河湖水体监管,认真落实《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与《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具体要求。

  

  

  

  河道整改后现状

  

  如今,区界河等4条河道整治工程竣工后正常通水,在检察机关的监督下,在相关职能部门的配合下,破损的“画卷”终于得到修复。

  

  

  再次来到涉案地块,眼前是一片水清景美的怡人景象,检察官感叹:“这就是我们发挥公益检察职能的意义所在!”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wdloEgH-LOe_7j_YQJJz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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