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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东营:研发法律监督模型助力精准惩治犯罪

发布时间:2023-07-28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记者郭树合 通讯员来倩倩)“指令广饶县法院对本案进行再审。”近日,山东省东营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刘健收到东营市中级法院的再审决定书。这是她借助“一人异地多案”法律监督模型办理的第3件抗诉案件。

  2022年7月,东营市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在办理李某某涉嫌盗窃案时发现,李某某因犯诈骗罪正在其户籍地接受社区矫正,因而无法重复执行。该院遂决定对此类案件开展排查,着手研发监督模型。

  “我们在排查后发现,此类情况并非个例。一个犯罪嫌疑人一段时间内在不同地区因相同或不同的犯罪事实被多次立案,不同地区司法机关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先后作出不同判决,导致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判决无法执行。这不仅造成司法资源的浪费,还影响了惩治犯罪的质效。”该院第一检察部主任苏丽娟介绍说。

  今年2月,东营市检察院在检察监督大数据平台中研发了“一人异地多案”法律监督模型。该监督模型借助平台采集到的检察业务数据,通过筛查同一犯罪嫌疑人在一定时期内不同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所有案件,排查犯罪嫌疑人是否存在一人多案的情形。平台通过比对分析发现相关线索后,自动推送给案件承办人及该院相关业务部门作进一步研判。

  刘健在接到检察监督大数据平台推送的监督线索后,发现被告人郑某某在桓台县(因有同案犯并案到广饶县管辖)、东营市东营区实施盗窃,被两地法院同时作出缓刑和有期徒刑判决,使得判决结果执行冲突。据此,东营市检察院依法提出抗诉。

  “‘一人异地多案’法律监督模型从小切口入手,为我们办案省去了大麻烦。”东营市垦利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邱迎辉说。在受理王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后,邱迎辉收到检察监督大数据平台的提示,王某某另有两起案件分别在东营市河口区、利津县检察院办理中。经汇报,东营市检察院商请该市中级法院指定王某某案由利津县检察院管辖,有效避免了一人在多地司法机关被立案审查办理。

  使用该监督模型以来,东营市检察院先后发现“一人异地多案”监督线索53件,目前已经成功办理11件。

  (原标题:“一人异地多案”不再判决冲突 山东东营:研发法律监督模型助力精准惩治犯罪)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307/t20230724_62239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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