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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大保护,人民监督员在行动!

发布时间:2023-07-24 来源: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通讯员:陶熙)2023年7月14日,新洲区人民检察院就两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召开了公开听证会,会议邀请了区公安分局办案民警、区人大代表以及人民监督员参加。

  

  “起初我只是想过把瘾玩玩,没想到这么严重”

  这两起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叶某、袁某分别在新洲区长江双柳段沐鹅洲水域、双柳街道中叶湾靠长江水域采用禁用渔具“锚杆”捕鱼,二人各捕获少量渔获物。

  两位犯罪嫌疑人均交代,虽然一直以来他们对于“十年禁渔”的政策有所了解,但因为有钓鱼的爱好,仍然抱有一丝侥幸心理想“过把瘾,玩一玩”,所以才进行了非法捕捞的活动。

  “这场听证会主要的作用在于发挥其教育意义”

  

  △人民监督员徐俊

  在对案件情况和细节进行了详细了解之后,人民监督员徐俊(区老年大学副校长)结合新洲区情,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劝导:“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说到底仍然是我们‘人的生态’。实行禁渔政策,保护的不仅是鱼类,更是在修复长江的生态系统,从而保护我们大家共同生活的自然环境。”

  

  △人民监督员方海勤

  人民监督员方海勤(湖北银行新洲支行行长助理)则提出建议:“希望两位犯罪嫌疑人在渔民圈子里大力宣传非法捕捞水产品的危害性以及可能面临的严厉处罚,当好长江禁渔的‘宣传员’,提升人民群众保护长江生态环境的意识。”

  两位犯罪嫌疑人均表示会吸取教训,同时也会提醒、告诫自己的亲朋好友,避免周围人再做出非法捕捞行为。

  “办理一案,教育一片,我们人民监督员一直在努力”

  听证会结束后,两位人民监督员认为:两起非法捕捞案件虽然渔获物数量少、情节轻微,但小案不小,希望能够通过这次的听证会,达到“办理一案、普法一次、教育一片、治理一域”的效果,也希望今后能够继续在每一个案件中深入挖掘、积极探索,推进检察办案与溯源治理齐头并进。


原文链接:http://www.hbjc.gov.cn/jctz/202307/t20230723_178271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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