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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农业科技创新人才培养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

发布时间:2023-07-24 来源: 辽沈智慧党建云平台 作者:佚名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全局性、历史性任务,教育、科技、人才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因此乡村要振兴,人才必先行,人才是乡村振兴的关键要素和重要资源。其中,强化农业科技创新人才培养是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要加强农业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培养造就一大批素质较高的职业农民,确保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全面推动乡村振兴。

  强化组织建设,为培养农业科技创新人才提供坚强政治保证。乡村振兴,关键在党,关键在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要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村级组织体系,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有效实现党的领导的坚强战斗堡垒。因此,一方面,强化农业科技创新人才培养要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重要作用,要牢牢抓住“头雁”队伍建设这个“牛鼻子”,持续发挥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作用,通过就地培训、吸引提升等方式建设一批高素质人才队伍。另一方面,激活党的肌体的“神经末梢”,打通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最后一公里”。各地党组织要根据当地农业产业和农村企业的实际需求开展农业科技创新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构建长效的科技人才互动培养机制,为培养农业科技创新人才提供坚强保障。

  搭建平台,为农业科技创新人才提供服务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打造国家农业科技战略力量,支持农业领域重大创新平台建设。”科技创新是农业发展的动力源泉,农业科技创新平台是提高农业科技创新能力的重要载体和抓手,也为农业人才发展提供良好服务保障。要完善信息化服务和数字化基础设施,为农业科技创新人才创造更加便捷、舒适的生活环境,让更多人才愿意驻扎在乡村振兴一线。要创造更多适合科技创新人才发展的就业岗位,实现个人价值和社会价值的统一。要探索建立“农业技术需求征集—技术市场需求识别—技术开发团队甄选—技术供需双方合作”服务体系,整合科学仪器设备、科技文献、生物种质、知识产权等基础条件资源,搭建农业科技资源共享平台。要把科技小院打造成服务科技工作者的重要平台,为科技人才做好服务,提升科技工作者获得感。要以政府为引领,建立科技创新人才和企业间的双向吸引互动平台,拓宽当地农业发展的市场规模,加大品牌效应,增加农产品的附加值,努力打造系统性、复合型的农业现代化产业。

  推动深度融合,协同培养农业科技创新人才。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必须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开辟发展新领域新赛道,不断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因此,培养农业科技创新人才要加强产学研深度融合,发挥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不同主体的重要作用。第一,因地制宜培养农业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农业科技创新人才应结合当地农业资源条件,机械化、产业化水平等特点来开展,以更好地促进当地农业发展。第二,推动校企合作,实现点对点按需培养。高校要开设具有针对性、特殊性,符合当地发展特色的专业课程,以此培养专业化人才,或与当地科研院所和农业企业等建立起合作关系,推动当地农业现代化发展。第三,加强政府统一组织领导。从制度层面优化培养机制、加强财政扶持、整合教育资源,充分发挥知识的溢出效应,最大限度发挥人才的集聚作用,实现理论与实践、科普与推广、创新与服务紧密结合,实现零距离、零门槛服务,让科技通向农村“最后一公里”。

  完善机制,为农业科技创新人才营造良好环境。要探索构建农村实用人才培训、认定和政策扶持体系。完善农业科技创新人才的激励机制,加大政府的财政支持,设置专门的农业科技创新类的人才津贴,给予科技创新人才留在乡村的优惠落户政策,支持科技创新人才在农村企业的技术入股。要引进一批人才,有序引导大学毕业生到乡、能人回乡、农民工返乡、企业家入乡,改变人才从乡村单向流动到城市的现象,真正促进“双向流动”,在“双向流动”中盘活城乡人才资源,充分调动各类人才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要健全农业科研立项、成果评价、成果转化机制,完善科技人员分享股权期权、领办创办企业、成果权益分配机制。要加强对农业科技创新人才的职业评估,破除“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倾向,提倡将“论文写在大地上”,加强在科技奖励、发明专利、技术荣誉、表彰奖励等方面对农业科技创新人才予以奖励。要激发农业科技创新人才活力,完善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引进、使用、激励机制,形成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政策,营造农业科技人才成长的良好氛围,激发农业科技人才创新创业积极性。

  【作者:李国辉 省委党校(辽宁行政学院、省社会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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