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好孩子锁好车门!警惕“拉车门”盗窃
发布时间:2023-07-20
来源: 江苏检察网
作者:佚名
不砸车、不撬窗
这两位同学
挨个拉车门“碰运气”
碰到没锁的车内
竟然还有大额现金、名贵饰品
殊不知这“好运”够判好几年了
(点击观看视频)
检察官提醒
未成年人因为生活阅历较浅、接受不当监护、缺乏理性思维、哥们义气重、法治意识淡漠、对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认识不够等,很容易受环境和他人的影响,实施犯罪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年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虽然《刑法》同时规定了未成年人犯罪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但是未成年人触犯刑法也要付出沉重的代价,且犯罪行为较为严重的,即便是未成年人也会失去人身自由,在监狱的高墙中忏悔。在此,无锡检察提醒广大青少年们在日常生活中要增强法律意识,做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切勿因一时贪念留下人生污点,家长们要加强对青少年的监督和教育,让青少年牢记“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切莫走上违法犯罪的歧途。车主防范@提醒
1、汽车不是“保险箱”!不要在车内存放现金、手提包、电脑、手机等贵重财物,以免犯罪分子见“财”起意。
2、离车时,一定要养成确认锁门和关窗的习惯,不可麻痹大意,抱有侥幸心理。
3、尽量将车停放在有专人看管、监控安防措施严密的停车场,切勿在偏僻路段乱停乱放。
4、如遇车辆受损或财物被盗,应保护好现场,第一时间报警处理。
【第1999期】来源:宜兴市人民检察院忠诚 崇法 守正 为民
为大局服务 为人民司法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x1FJnyKKyoZqzr4gW3i96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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