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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川:监督推动河湖长制落地落实

发布时间:2023-07-20 来源: 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美丽的南宛河蜿蜒曲折地从陇川坝流过,两岸青山屏立,稻田万顷,远眺白鹭点点。放眼望去,河畔的竹桥,顺河漂流的竹筏,翠绿葱郁的竹林,星点漫步的水牛,别有一番风情……水清岸绿的良好生态离不开陇川县纪检监察机关的有力护航。

  自“清廉云南”建设启动以来,陇川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紧盯河湖长制责任落实、制度落实、工作落实等,围绕“河长清河”“清四乱”“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等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统筹“室组地巡”联动监督,采取调阅资料、个别访谈、现场查看等方式,快速出手,跟踪问效、追责问责,督促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强化河湖专项整治,县内河湖水环境得到不断改善。全县共设立河湖长559名,河湖长制公示牌724块,构建起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河湖长制网络体系。

  抓治水就是抓生态、抓发展、抓民生。监督检查组大力践行“一线工作法”,突出基层导向,坚持“小切口”撬动大民生,迅速下沉开展监督,实地察看河道生态建设、水质和水量、河长制公示及工作人员履职等情况,广泛听取保洁员、乡村组干部的意见建议,积极和分管领导及相关人员沟通交流,并提出整改要求。

  “打农药的那段时间,附近村民把农药罐使用完后就随手丢到河里,严重污染了水域。”就发现的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方面问题,监督检查组督促相关部门和当地乡政府联合乡烟叶收购站开展农膜、农药瓶罐有偿回收工作,采用“田间地头分散收集→集中分类存放→清点数量登记→收购站验收→县级部门验收→第三方处理→核销补贴”的回收流程,采取集中措施强化回收工作,从源头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形成群众接受拥护的工作模式,得到一致好评。

  与以往不同的是,为确保河湖长全面履职,今年督监督检查组借助河湖长制信息系统及巡河APP,及时督促各级河湖长按照省、州巡河制度工作要求开展巡河督查,监督效率得到进一步提高。同时,围绕河湖管理保护和上级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实地暗访督查,全面掌握实情、了解困难、研究对策,对问题整改情况适时开展“回头看”。在推动面上整改的同时,举一反三,注重推进问题整改深度广度,将河湖长制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河湖治理效能,以精准监督守护河流湖泊水清岸绿。截至目前,全县各级河湖长巡河5498次,巡河中累计发现、解决问题79项。

  “生态兴则文明兴,水环境问题关系千家万户。”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严格按照河湖长制相关要求,通过把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牵头部门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四责协同起来,扎实有效做好工作,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的迫切需求,推动“清廉云南”建设在陇川走深走实。(余雪楠 || 责任编辑 李品娥)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3/xinfangjubao_0609/1218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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