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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检察机关依法对方利旭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发布时间:2023-07-15 来源: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广东省贸促会原党组书记、会长方利旭(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广东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汕尾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方利旭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汕尾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方利旭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原文链接:http://www.gd.jcy.gov.cn/ajfb/202307/t20230711_582724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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