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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案 | 谁动了听书平台的VIP年卡?

发布时间:2023-07-15 来源: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来源 | 长宁检察在线

  

  当下,“听书”成为一种阅读风潮,很多“听友”为了获得更好的听书体验,甚至会购买网络听书平台会员卡。然而,这些会员卡却被“有心之人”盯上了。近日,长宁区检察院就办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2022年3月,某网络付费听书平台在一次内部巡查中,发现公司账户里的4.8万张VIP年卡不翼而飞,损失高达上千万。该公司遂立刻向警方报案。

  

  这大批量VIP年卡是如何被盗的呢?警方通过调查,将嫌疑目标锁定在了该公司的代理商霍某某身上。2022年2月,霍某某在观看公司内部线上培训视频时,知晓了公司后台管理系统的账号。培训结束后,霍某某多次尝试输入密码,没想到,竟然成功登录,这让霍某某喜出望外。进入系统后,霍某某发现后台有大量VIP年卡,这可是一笔不小的财富,他立刻将后台总共4.8万张VIP年卡划拨至自己掌控的代理商账户内。

  

  随后,霍某某联系了朋友赵某和王某,谎称自己有某网络付费听书平台的资源,可以带着他们从事销售该公司低价VIP年卡的生意。一张年卡的官方定价是365元,霍某某以75元的价格向他们出售。

  

  之后,赵某和王某只需将购买VIP年卡的客户绑定的手机号告诉霍某某,霍某某即可在后台开通激活年卡。短短一个月内,霍某某以这种“空手套白狼”的手法,成功出售并激活使用了1216张卡。

  

  2022年8月,霍某某被警方抓获归案。到案后,霍某某对自己盗窃公司会员卡的行为供认不讳。经查,涉案的4.8万张会员卡中有2.8万张卡已过期,其余2万张有效年卡中有1216张卡被出售并使用,价值人民币44万余元。其他未被使用的会员卡,由于平台发现后通过系统划回,作为犯罪未遂认定。

  

  

  长宁区检察院审查本案后认为

  霍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近日,法院以盗窃罪判处霍某某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

  

  日前,该院主动跨前一步,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平台加强内部监管,提高网络数据安全,同时加强对主营业务VIP虚拟年卡的管理,确保公司规范有序经营。

  

   检察机关提醒

  法律底线不可触碰,以身试法代价惨痛,不要因一时贪念毁了自己的人生。公司内部也要加强监督管理和保密培训,如发现可疑人员或者可疑情况,及时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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