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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妄之“债”如何化解?

发布时间:2023-07-15 来源: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来源 | 徐汇检察

  

  

  一起个人与公司间借贷纠纷,却因前法定代表人在股权转让中隐瞒债务,在获得全额股权转让金后,仍利用前法定代表人身份出具虚假代理材料,在诉讼中与债权人达成调解协议,致使该公司无辜承担700多万元债务,公司名下所有资产被查封,无法正常经营,并涉及跨区域另案诉讼纠纷。

  

  公司不服,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检察官立足法、理、情,从减轻当事人讼累角度出发,全盘考量多个诉讼中的多重法律关系开展同步化解,最终促成案结事了人和。

  

  公司发来感谢信感慨万千:“感谢检察机关排忧解难,解除了我司的经营困境,让我司放下了不该背负的沉重包袱……”

  

  

  感谢信(节选)

  

  

  

  突如其来的“巨额债务”

  X公司多年来一直从事汽车租赁业务。2021年底,一纸执行通知书打破了公司的平静经营。随之而来的,是公司财务账号被冻结、名下百余辆车被查封、对外已经签署的合同无法履行,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被迫停滞……“一开始,我们完全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该执行案件导致公司业务受到严重影响,已经是濒临无法经营的状态。”公司事后这样对检察官说道。

  紧急情况下,X公司委托代理律师调查后才发现,该执行案件是前公司法定代表人宋某某与申请执行人李某某多年前的借贷纠纷引起的。

  1

  2019年4月2日

  

  宋某某将自己X公司的股份全部转让给新股东上海某合伙企业,但隐瞒了其担任股东、法定代表人时,X公司与李某某间存在730万元债务情况。

  2

  2019年4月19日

  

  双方进行了股权变更登记。

  3

  2020年5月9日

  

  债权人李某某起诉至徐汇区法院主张债权,但宋某某不但未通知X公司的新法定代表人应诉,还伪造自己系X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身份应诉参与,在庭审中与李某某达成支付700余万元的调解协议。

  

  李某某在调解书生效半年后,向法院申请执行。X公司知晓此事后,向法院申请再审,但被告知已超出申请再审的期限。X公司一度陷入困境。

  

  

  梳理案情找到监督支点

  “如果该案最终被执行,公司多年的经营将化为乌有,希望检察机关能帮我们依法维权。”无奈之下,X公司向检察机关提出民事检察监督申请。2022年8月11日,徐汇区检察院依法受理该案。

  

  经核实,2019年4月19日起,宋某某已将持有的X公司全部股份转让,原诉讼中使用的X公司的印章不是该公司现行使用的印章。宋某某在无权代理的情况下,在民事诉讼程序中做出了不利于X公司的意思表示。并且,宋某某的行为,导致X公司丧失了对该笔债务的抗辩权,规避了法院对于债务真实性及合法性的实质审查环节,不利于司法公正。与此同时,X公司新股东因与宋某某刻意隐瞒730万元债务产生股权转让纠纷,向管辖地法院提起诉讼。

  

  

  鉴于几个案件涉及多方主体、存在多重法律关系,且该案在监督申请时已经进入执行阶段,公司的主要财产被查封、冻结,致使业务无法开展,严重影响公司经营维系和偿债能力,而且另案股权转让纠纷的法官知晓后,表示也想了解本案的处理结果。如何更快、更有效化解矛盾是摆在检察官面前的难题。

  

  

  “为民而行”力促三方和解

  从彻底解决各方矛盾、维护当事人合法利益、减少讼累的目的出发,承办检察官引导三方当事人一起解决问题。为此,承办检察官分别认真听取各方当事人意见,认为时机成熟后,安排当事人会面,向当事人双方透彻剖析法理,使宋某某认识到无权代理、对X公司隐瞒诉讼的错误行为可能涉及法律责任,也使X公司懂得区分公司内部股东纠纷以及对外承担债务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

  

  

  2022年9月23日,在徐汇区检察院检察官主持下,三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约定由X公司和宋某某分别向李某某负担部分债务。在检察官的见证下,李某某向徐汇区法院递交和解协议,撤回执行申请,法院解除X公司所有强制执行措施,使X公司可以恢复正常经营。X公司也就股权转让纠纷向管辖地法院撤回起诉。

  

  一个债务引发多起诉讼,持续多年,终在检察机关的能动履职下成功化解。徐汇区检察院秉承“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理念,围绕实体、程序和感受度三个维度,通过行使调查核实权,在查明案件基本事实及法律关系的基础上,帮助各方当事人理顺多个法律关系,有效整合司法资源,积极引导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化解三场纠纷,最大限度减轻当事人讼累,维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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