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来到廉政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高层动态 > 正文

经典常谈丨拧成一股绳

发布时间:2023-07-15 来源: 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1847年,共产主义者同盟第二次代表大会在伦敦召开,马克思恩格斯起草了第一个无产阶级政党章程《共产主义者同盟章程》。《章程》对盟员提出明确要求,“不得参加任何反共产主义的政治团体或民族团体,并且应向上级机关报告参加任何一个团体的情况”“服从同盟的一切决议”等。《章程》规定的这些严格条件,充分反映了维护组织权威及忠诚于组织的重要性。

  19世纪中期,席卷而来的欧洲革命使无产阶级及其政党深刻认识到,必须维护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当时一些参与革命的成员认为“秘密结社的时代已经过去”“单靠公开活动就够了”,于是逐步中止了自己与中央委员会的联系。当德国民主派即小资产阶级的党派日益组织起来时,无产阶级组织却“大大地涣散”了,无产阶级政党“丧失了自己唯一巩固的支柱”。面对严峻形势,1850年3月,马克思恩格斯共同发表了《共产主义者同盟中央委员会告同盟书》,强调:“革命活动只有在集中的条件下才能发挥全部力量。”

  马克思恩格斯此举受到无政府主义者巴枯宁等人的质疑和诋毁。1868年,巴枯宁混入国际工人协会,鼓吹所谓“充分的和无条件的”个人的绝对自由和“无政府状态”,实质上否认了无产阶级的伟大历史使命,否定了建立独立的无产阶级政党的必要性,给工人运动带来严重危害。

  为了揭露和批判巴枯宁等人的错误思想,1871年12月30日,恩格斯在致保尔·拉法格的信中提出,无产阶级及其政党“没有权威,就不可能有任何的一致行动”。1872年1月,恩格斯在《桑维耳耶代表大会和国际》中指出:“没有任何党的纪律,没有任何力量在一点的集中,没有任何斗争的武器!那么未来社会的原型会变成什么呢?简而言之,我们采用这种新的组织会得到什么呢?会得到一个早期基督教徒那样的畏缩胆怯的而又阿谀奉承的组织。”

  1872年1月,恩格斯在一封信中分析巴黎公社失败的原因时,一针见血地指出:“巴黎公社遭到灭亡,就是由于缺乏集中和权威。”巴黎公社是人类历史上第一个无产阶级政权,其失败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力量分散,缺乏统一领导。在1872年9月召开的国际工人协会海牙代表大会上,马克思强调:“加强总委员会的权力并且为了当前的斗争而把活动集中起来是适当的和必要的,因为分散会使这种活动没有成果。”1872年10月至1873年3月,恩格斯写下《论权威》一文,再次强调:“问题是靠权威来解决的。”

  19世纪90年代,一些反马克思主义的声音再次甚嚣尘上,企图动摇无产阶级及其政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以资产阶级学者保尔·巴尔特为代表的一些人指责历史唯物主义是狭隘的“经济决定论”,歪曲马克思主义,甚至把马克思主义妖魔化。对此,恩格斯在给《萨克森工人报》编辑部的一封信中明确指出:“在我们党内,每个人都应该从普通一兵做起。”“要担任领导职务,还需要熟悉党的斗争条件、掌握这种斗争的方式,具备久经考验的耿耿忠心和坚强性格,最后还必须自愿地把自己列入战士的行列中。”1893年,恩格斯在柏林向德国社会民主党人演说时指出,德国社会民主党在当时是“最统一、最团结、最强有力的党”,重要原因就在于有“严格的纪律”。

  马克思恩格斯对无产阶级政党纪律性和权威性的论述,阐述了一个重要观点——“我们必须把我们的一切力量拧成一股绳,并使这些力量集中在同一个攻击点上”,那些无视纪律和权威的人,“要么不知道什么叫革命,要么只不过是口头革命派”。

  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巩固党的一致及权威的思想对中国共产党人产生深刻影响。1927年,中共五大选举产生第一届中央监察委员会,目的就是“巩固党的一致及权威”,以保证全党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1941年11月,在中共中央西北局高级干部会议上,毛泽东提出,无产阶级政党必须要建立起铁的纪律,而“建立铁的纪律的基础是思想的统一”。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紧扣“建设什么样的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怎样建设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这个重大时代课题,对新时代合格党员提出明确要求:“对党忠诚,是共产党人首要的政治品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新征程上,我们要始终坚守党的初心使命,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充分发扬担当和斗争精神,时刻保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清醒和坚定,一以贯之做忠实可靠的先进战士,全面推进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张洪钰)

  


原文链接:http://www.hebcdi.gov.cn/2023-07/11/content_9035288.htm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廉政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廉政法治网 lz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