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风采丨马锐萍:十三年坚守从检初心 刑事执行检察岗位显身手
从检十三年来,她立足本职、担当作为、勤勉尽责,在平凡的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岗位上,默默挥洒青春和热血。近五年来,她共办理减、假、暂监督案件3795件,年均办案量759件;在负责各类业务创新、专项检察、罪犯又犯罪案件的办理、特赦检察监督等工作中,她全程参与打造云南省首个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查“示范庭”;在统筹昆明市完成30年来50余万件“减假暂”案件的排查整治工作中,她发挥了中流砥柱的作用,推动顽瘴痼疾专项整治走深走实。因为工作业绩突出,她荣誉等身,被同事们誉为办案能手、业务尖兵。她是马锐萍——昆明市检察院的一名女检察官。
素能拔尖 五年办理减假暂监督案件3795件
2016年4月,马锐萍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历时三年的清理纠正久押不决案件专项工作中业绩突出,被最高检评选为“全国检察机关清理纠正久押不决案件先进个人”。她所办理的李某某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被最高检评选为“2016年度全国羁押必要性审查精品案件”;办理的刑罚变更执行提请不规范的监督案,被最高检评选为“2019年度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和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精品案件”。
近五年来,共办理减、假、暂监督案件3795件,年均办案量759件,依法办理原县处级以上职务犯罪罪犯减刑备案审查案件325件,严格守好刑罚执行的“最后一公里”。
业务尖兵 各类案件办理卓有成效
除自身办案任务之外,马锐萍还负责各类业务创新、专项检察、罪犯又犯罪案件办理、特赦检察监督等工作。
探索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实质化审查的监督模式得到省委政法委的充分肯定,所撰写的“检察机关对刑罚变更执行实质化审查和同步监督”内容被省委政法委纳入到《云南省探索实质化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的工作方案》中向全省推广。全程参与打造云南省首个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查“示范庭”,获得中央第十二督导组相关领导、省市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一致认可,推动了昆明地区刑罚变更执行案件从“要件式审查”向注重“实质化审查”转变。
自主研发刑罚变更执行智能辅助办案系统“执检小云”,在“2019年全国政法智能化建设创新案例评选活动”中获评2019全国智慧检务十大创新案例。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特赦检察工作中,负责全市特赦工作的方案制定、业务培训、案件办理、内外协调及对下指导等工作,通过严审细查,依法办理好每一起特赦监督案件,被最高检评为全国检察机关2019年特赦检察工作中表现突出个人。在“第二届云南省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业务竞赛”中,荣获“业务标兵”称号。
“减假暂”案件核查 让顽瘴痼疾专项整治走深走实
强化条线指导、突出类案监督,在统筹昆明市完成30年来50余万件“减假暂”案件的排查整治工作中发挥了中流砥柱的作用,推动顽瘴痼疾专项整治走深走实。
全流程规划,挂图作战。制定了一个实施方案、一本政策法规、一套工作指引和“三表一台帐”,得到省驻点指导组的充分肯定。渐次召开动员会、培训会、调度会、推进会,做好政策解读,提供专业指导。先后印发工作提示10余次,就案件复查工作中的共性问题进行全局性指导,力推一类案件一种标准、一个案件一套措施,“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全方位对接,协同发力。牵头与法院和监狱召开联席会议,凝聚信息互通、标准协调、案件会商等共识,做到紧急任务共担、疑难案件共研、档案资料共享。积极参与昆明市教育整顿办组织开展的专项整治联合检查,针对省教育整顿办移交的中央第十二督导组重点关注的“减假暂”案件,迅速深入一线,与派驻监狱检察室共同查阅卷宗,逐案分析研判,认真开展案件核查。
全链条核查,网格管理。充分利用监狱办案系统和借阅罪犯档案的方式对一般案件开展核查,针对九类重点案件进行集中攻坚,对各派驻监狱检察室报送的疑难案件、重大敏感案件提级评查,对属于市级层面整改的案件严格按照对等监督原则,制发检察建议21份、纠正违法通知书3份督促纠正。
司法实践与监督理论结合 扛实监督办案职责
在扛实各项监督办案职责的同时,她始终秉持从司法实践中提炼监督理论,用监督理论指导办案实践的调研思路开展理论调研。
2016年,结合昆明地区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运行现状进行系统思考,撰写的《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研究》被评选为云南大学优秀硕士论文公开发表。在中国法学会主办,13个省级法学会共同参办的“西部法治论坛”上,参与撰写的《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业务协同研究》调研论文获二等奖。参与研究的最高检第五检察厅2021年度重点课题《“违法违规减、假、暂”顽瘴痼疾整治研究》顺利结题,并获得最高检张军检察长批示表扬。以《深化监狱巡回检察工作研究——以刑罚变更执行制约监督机制为视角》组织申报最高人民检察院2022年检察应用理论研究课题并获得立项,现已形成调研课题报送最高检申请结题。
原文链接:http://www.yn.jcy.gov.cn/yjyw/sy/202307/t20230703_5162032.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盘锦市盘山县人民法院以不...23-12-15
- 致中共泗洪县委杨云峰书记...22-06-17
- 邹福君带人来政讯通-全国...21-11-12
- 兴义市教育局滥用职权,违...24-06-04
- 致河源市人民政府李勇平市...23-11-03
- 邹福君,自称中国雷锋报~...21-11-10
- 致广东省人民政府王伟中省...23-11-03
- 《〈实践论〉〈矛盾论〉精...21-08-21
- 邹福君,自称中国影响力人...21-11-09
- 检察听证让公平正义看得见...24-11-28
- 联动履职 共同守护河畅民...24-11-28
- 利剑护蕾|检察官“跨界”...24-11-28
- 检察日报:守好“钱袋子”...24-11-28
- 检察日报:以立案监督为抓...24-11-28
- 四川省检察院成功举办第二...24-11-28
- 昌都市人民检察院、昌都市...24-11-28
- 天水:召开“检护民生”专...24-11-28
- 点赞!云南检察1篇论文在...24-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