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以法治力量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
童建明在京津冀检察机关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工作交流会上强调
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以法治力量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
石家庄6月26日电(记者肖俊林)京津冀检察机关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工作交流会今天在河北省正定县召开,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北考察时关于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转化为检察工作的生动实践,密切沟通协作,依法能动履职,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检察服务保障。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童建明出席会议并讲话。
据了解,京津冀协同发展9年来,京津冀检察机关围绕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召开过5次工作交流会,会签了《关于京津冀检察机关服务和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合作框架意见》等协作文件,建立健全一系列检察协作机制。此次工作交流会上,又签署了《京津冀检察机关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跨区域协作的工作意见》《京津冀检察机关关于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协作配合的意见》。
童建明强调,检察机关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既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的政治责任,也是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实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法治责任。要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把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重大任务抓实抓好。
童建明要求,京津冀检察机关要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以法治力量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重点在服务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北京“新两翼”建设、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以及增进人民福祉和生态环境保护上深化协同,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完善内外协作机制,拧成“一股绳”监督办案,进一步提升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工作质效,为推动京津冀成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先行区、示范区贡献检察力量。
河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董晓宇在交流会上致辞。北京市检察院、天津市检察院、河北省检察院及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出席会议。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zdgz/202306/t20230627_61851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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