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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梦:客观公正提出选拔任用建议 严防换届“带病提拔”

发布时间:2021-04-30 来源: 作者:

  

  “张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期满后考评‘不合格’,不宜提拔重用。”

  “刘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期满后考评‘合格’,不影响提拔重用。”

  4月26日,云梦县纪委监委考评组综合个别座谈、查阅资料、核查举报、对象面谈等情况,对两名处分期满的干部作出考核评价后,向县委组织部和干部所在单位发出选拔任用建议。

  与张某、刘某一样,今年以来云梦县200多名受处理处分干部在影响期满后均接受组织的例行考核评价,其中5名干部因考核不合格,被取消今年换届的提拔重用资格。

  2021年是换届之年,云梦县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受处理处分干部教育管理使用暂行办法》,做实做细执纪问责“后半篇文章”,按照“谁处理处分、谁考核评价”工作原则和干部管理权限,在受处理处分干部影响期满后,由作出处理处分决定的机关对其影响期内的现实表现情况进行考核,客观公正提出评价意见,作为提醒教育、管理监督、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

  “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是党对犯错误同志的一贯方针。受处理处分干部在影响期内工作积极、改错态度端正、表现良好的,考评为合格;在影响期内拒不认错改错,或者在影响期内又违纪违法等情形的,考评为不合格。考评结果分别反馈给组织部门、干部本人及所在单位党组织。

  “在集中换届的关键时期,做好受处理处分干部的考核评价工作尤为重要。我们要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客观公正评价受处理处分干部,既不让真心改错的干部掉队,也严防有问题的干部‘带病提拔’。”云梦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云梦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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