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来到廉政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反腐倡廉 > 正文

主题教育丨新时代检察机关意识形态工作如何做?全省检察人员一起学

发布时间:2023-06-27 来源: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

  6月15日下午,云南省检察院根据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读书班(第二期)日程安排,举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第四次集中学习暨主题教育第三次集中学习,以“云检讲坛”为平台,由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杨永华作专题交流讲座。讲座以视频会议形式开至县级检察院,省检察院机关全体检察人员、驻院纪检监察组全体人员在主会场参会,各分、州(市)、县(区)检察院全体检察人员在分会场参会。


  主题教育,思想先行。杨永华首先带领全体检察人员重温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而后回顾历史,对意识形态发展历程的历史经验进行总结,对意识形态领域曾经出现的突出问题举例说明,深入阐释了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现实意义,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强调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

  

  “争夺话语权和影响力的斗争艰巨复杂。”讲座分析新时代意识形态领域面临的新形势,揭示新时代意识形态工作要领,介绍了全省检察机关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就如何规范案事件信息发布和报道工作进行了详细阐述,强调要紧紧扭住意识形态重点任务这个“脉门”,牢牢牵住意识形态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准确把握意识形态工作规律,不断提升意识形态工作能力水平。

  

  会议要求

  新时代新征程,全省检察机关要旗帜鲜明讲政治,把意识形态工作抓得紧而又紧,发挥检察机关作为党领导下的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和司法机关,在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捍卫社会主义制度中的重要作用,在意识形态领域斗争中肩负重要使命,坚持凝魂聚气、补钙壮骨,把牢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为推动检察事业创新发展提供思想保证、方向指引、精神动力。

  


原文链接:http://www.yn.jcy.gov.cn/yjyw/sy/202306/t20230619_4186707.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廉政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廉政法治网 lz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