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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小课堂 | 一个案例+三个问答告诉你,司法救助“救”什么、怎么“救”

发布时间:2023-06-27 来源: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吴某某是一起故意杀人案的受害人

  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因琐事持弹簧刀

  捅刺吴某某腹部、胸部等部位

  

  

  吴某某送医后在重症监护病房内治疗

  犯罪嫌疑人陈某某无赔偿能力

  家属四处借钱筹集医疗费用

  

  受害人家属在办案部门的引导下

  随即向连江县检察院申请司法救助

  连江县检察院受理后

  立即对案件情况展开调查核实

  

经了解,发现吴某某

  

  

  因无法从加害方处获取赔偿

  吴某某家庭的生活已面临急迫困难

  

  



  《人民检察院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第七条第(二)款

  

  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致人身伤害,急需救治,无力承担医疗救治费用的。



  

  决定予以发放司法救助金

  

由于大多数人不了解司法救助政策,现阶段的司法救助案件基本上都是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发现线索后主动救助。其实在符合司法救助的条件下,当事人可以主动提出救助申请,下面就通过三个问答,让大家了解下司法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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