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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 | “新型毒品”“寄递涉毒”,毒品犯罪新情况新特征需警惕

发布时间:2023-06-27 来源: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来源 | 长宁检察在线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颁布实施十五周年,适逢第36个“国际禁毒日”到来之际,6月21日下午,长宁区检察院举行线上新闻发布会,通报该院去年以来打击涉毒刑事案件的工作情况,对毒品犯罪的新情况、新特征进行重点提示。

  

  “新型毒品”犯罪呈上升态势

  “寄递涉毒”案件仍屡有发生

  

  2022年1月至今,长宁区检察院共受理涉毒刑事犯罪案件26件31人,批准逮捕1件1人,提起公诉6件7人。新型毒品案件数量在全部涉毒案件中占比达七成以上,已成为禁毒工作的重点关注对象。

  

  该院所受理的毒品犯罪案件呈现以下特征:

  01

  新型毒品“披上”花式伪装

  不法分子将新型毒品包装成奶茶、巧克力、糖果、饼干等饮料和食品,吸引迷惑不知情的群众,逃避查处掩人耳目。近年来,司法机关在打击毒品犯罪中发现,新型毒品摇身一变成为“神仙水”“开心水”“邮票”“小树枝”等,翻新变化速度快,外观形态不断翻新。

  

  犯罪分子凭借新型毒品迷惑性、伪装性强的特点,使用极具诱惑力、煽动力的字眼吸引不明真相的群众尝试,一些防范意识不强的年轻人很容易被诱骗诱导,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受到毒品侵害。

  02

  新型毒品衍生犯罪危害大

  新型毒品是相对鸦片、海洛因等传统毒品而言,一般指通过化学方法进行合成的毒品,即除传统的阿片类、大麻类、可卡因类以外的其他毒品。现实案件中常见的是以合成大麻素为代表的新精神活性物质,以及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吸食新型毒品可以使人在短时间内精神兴奋、产生幻觉,同时对人的记忆力和思维能力造成损害,连续使用更会造成大脑神经细胞严重损伤甚至退变,导致机体的其他系统功能受到严重损伤。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新型毒品的麻醉功效,进行抢劫、强奸等犯罪活动;还有的人吸食毒品后自控力下降,出现幻觉,驾驶机动车上路,甚至实施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行为,社会危害极大。

  03

  “寄递涉毒”成为毒品交易新手法

  传统的毒品犯罪中,面对面交易、零包贩卖等行为模式占据绝大多数。但随着物流快递的日益普及完善,代购、闪送或匿名包裹寄递成为新的毒品交易方式。在长宁区检察院受理的案件中,有的寄递从业人员明知包裹有“问题”,禁不住高额利益诱惑,违反实名收寄、开箱验视等规定,铤而走险充当起毒品交易的“二传手”;有不法分子受境外人员委托,接收含有国家管制精神药品的国际快递,再转交给下家,导致管制精神药品流入市场;还有人试图通过伪造包装逃避检查蒙混过关,将国家管制精神药品套上保健品外壳从国外邮寄入境。

  

  

  禁毒宣传扎根基层一线

  “安全寄递”检察倡议深入人心

  

  近年来,长宁区检察院主动融入禁毒工作大局,严把“事实关”“证据关”“法律关”,有力打击毒品犯罪,同时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提升治理成效。

  

  长宁区检察院聚焦当前毒品犯罪新情况、新特点,强化新型毒品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捕后跟踪等工作,注重挖掘涉毒洗钱犯罪线索,做到每一起案件“一案双查”。同时,该院还通过召开公检法联席会议、开展实地调研、深入理论研究,及时总结新型毒品案件的证据认定、法律适用、裁判量刑等标准,切实提升毒品犯罪案件办理质效。

  

  在社会治理方面,长宁区检察院持续贯彻最高检“七号检察建议”,走基层、接地气,聚焦寄递行业的最小个体,把禁毒工作做到数量最多、遍布最广的每一名快递外卖骑手身上。该院细化完善“普法晨会”制度,由检察官走遍辖区内各寄递网点,利用晨会时间与上千名快递外卖骑手面对面宣传禁毒知识,并督促各网点把禁毒宣讲纳入晨会必讲内容。同时,该院将寄递规范和禁毒提示制成《安全寄递倡议书》,重点提醒快递外卖骑手在接单时严格遵守寄递规定,提高识毒、拒毒、防毒意识。该院还将“药不代购、毒不上路”“望闻问切四步法识毒”等警示标语内容制作成贴纸,由快递外卖骑手粘贴在外卖箱等醒目位置,让每一辆外卖车成为禁毒宣传流动橱窗。

  

  此外,长宁区检察院还与邮政携手,将法治课作为基层一线员工培训的第一堂课,由检察官讲授寄递毒品的危害。

  

  

  发布会上,检察官再次提醒广大市民,要及时关注了解禁毒知识和法律规定,对新型毒品保持必要的防范戒备意识,具备基本的识别判断方法,保护自己不受毒品侵害,共同筑起拒毒防毒的铜墙铁壁,维护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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