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落实“三项机制” 夯实协作区建设基础
宿州市纪委监委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通过优化运行指导机制、完善协同联动机制、建立考核评价机制,进一步夯实协作区建设基础,不断提升基层纪检监察机构能力与水平,推动纪检监察协作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再上新台阶。
优化运行指导机制。将原有乡镇工作室统一更名为纪检监察协作区,共设立25个协作区,并严格按照不增机构、不增编制的要求,对原有工作室人员稳妥有序优化调整,建立了“1+1+1+N”运行机制,即由县(区)纪委监委1名科级纪检监察干部任协作区主要负责人,1个纪检监察室联系1个协作区,协作区成员主要从所联系的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干部中抽调组成,并实行“相对固定+灵活均衡”的人员配备模式,目前,协作区实际配备工作人员131人,较前期增长50.6%。
完善协同联动机制。指导协作区纵向凝聚乡镇纪委和村级纪检委员等基层监督力量,横向拓展协作区与派驻、巡察等各类监督的“组合”路径,将协作区打造成“室组地巡”统筹联动的“纽带”和“桥梁”。2022年至今,协作区共听取联系乡镇纪检监察机构工作汇报512次,提出意见建议344条。通过协作区内部和协作区之间的异地交叉监督检查、联合审查调查、交叉回访反馈等多种形式的协作机制,将以案代训、跟班锻炼、实战练兵的价值作用发挥到最大。
建立考核评价机制。通过线下实地督导调研和线上定期调度指导,实时掌握协作区建设实际情况,横向对比研究,帮助解决具体问题,加快建设进度。灵活运用《协作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情况评价表》,围绕协作区组织领导、管理保障、履行职责、自身建设等方面,科学合理细化评价分值,特别是针对“看问听查”四字工作法如何量化评分进行细化要求,帮助协作区在履职尽责的过程中将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我们将围绕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加强调研督导,传导压力,压实县区纪委监委推深做实乡镇(街道)协作区建设的主体责任,积极探索创新、推动作用发挥,推进协作区工作规范、有序、高效运转,推动基层监督融入基层治理,织密基层监督网络,不断提高一体推进‘三不腐’的能力和水平。”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宿州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ahjjjc.gov.cn/zzrs/p/1118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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